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普通住宅使用年限到期了自动续签,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但具体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明确和具体。
貌似无论由谁办理续费手续,费用肯定都是由业主负责的。购买商品房XXXX元/平米的这种价格,只是包括房屋建筑费用、各项手续费、土地最长70年使用规费及开发商的销售成本、利润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费肯定谁用谁交呗。再者说70年的时间太长了,开发商倒闭几回的时间都有了,哪里管的上土地续费问题。
1、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2、《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3、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等70年过后会有有关部门评估,如果评估建筑物还可以继续使用的话,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个费用是按照当时的土地评估价格来计算的,具体多少是根据当时的土地价格来进行计算。土地使用权年限如下: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