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几级伤残有抚养费_交通事故伤残几级有抚养费?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12:28:48 人阅读
导读: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 3.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4.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若有其他问题,可以点我的名字,来信与我讨论。 6.加油。

交通事故造成的十级伤残理赔:

除了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膳食补贴等费用外。

还需要对伤残程度进行理赔,理赔的标准是: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60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举例: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是8万。伤残等级10级(对应承担的比例为10%)。

那么赔偿数额应为:(8万×10%)×20年=16万。

当然,具体数额还要依据责任等级进行划分后最终确定。


肇事方在保险理赔后,任应对不足的部分继续理赔。

如果受害方自己购买了保险比如意外险,即使已经在对方那里获得了伤残理赔金,任然可以就自己的伤残部分得到理赔。。

  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能否再主张医疗费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从定残之日起对上述六项费用都应当予以赔偿。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需要再次治疗的费用或伤情尚未恢复需要二次治疗所支付的费用”。)

有的。

父母60周岁的话,可以给20年的,子女是给到18周岁的,但每年最高累计不超过该省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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