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工后工资怎么算_工伤薪资怎么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9:33:10 人阅读
导读:有工作的吧,就是之前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要有工资条或者银行汇款记录作为证明才成为有效的说到薪资第1个要说的肯定就是大家最关心的,延长假期的薪资怎么发?这里延长假期...

有工作的吧,就是之前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要有工资条或者银行汇款记录作为证明才成为有效的

说到薪资第1个要说的肯定就是大家最关心的,延长假期的薪资怎么发?这里延长假期分为两个,第1个就是国务院颁布的延长假期,第2个就是各地政府颁布的延长假期。

首先我们来说一下国务院的延长假期,那根据国务院的通知,各地春节延长假期是到2月2号,属于国家规定的假期,那在此期间劳动者未提供劳动的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2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或者是给予调休。

我们来再来说一下各地政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外增加的假期工资怎么付?

就目前来讲呢,只有上海,无锡,苏州,广州,福建厦门等地出台规定,在这各地政府延长假期,明确了员工未提供劳动的或者是视为员工正常工作,或者是参照停产、停工的规定支付工资,根据各地政府的政策精神和劳动合同法,关于停产、停工的规定,个人认为按照停工、停产的标准支付工资是较为合适的。

在此期间呢,企业如果安排员工上班,除了上海明确即使在家办公也要支付加班费费外,其他的地区仅表示说符合条件或者是经过审核通过复工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依法支付工资,当然了属于休息日的,是按200%支付加班费。

企业复工之后呢,如果员工是疑似病例或者是属于密切接触者被隔离,又或者是因为疫区返回,政府要求居家自我隔离,一般是14天,这期间属于政府采取的一个紧急措施,应当正常支付工资。在此期间,企业可以安排员工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等方式居家办公。

如果员工是在执行工作任务出差或者是因为政府封锁没能及时返岗期间那工资如何支付?注意这是因为出差的原因。

我认为是企业安排员工出差以后,由于政府紧急措施不能返岗,所属企业应该按照正常工作期间支付工资。但是如果是企业因为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到重点地区工作的,应该提供必要的防护条件,而且要和职工协商一致,不得以职工不服从安排为由来处理。

如果是春节延长假期期间,因为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那在1月24号到27号要按照300%来支付工资报酬,28号到2月2号,是属于休息日的,这时候企业要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话,要按照本人月工资或者是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如果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则工作时长会计入所在周期核准出勤小时数超出周期工作时长的要支付150%的加班工资。

有很多企业因为延长假期或者是隔离的问题,目前处于停工、停产的一个状态,那这段期间工资怎么支付呢?

根据法律规定和人事部下发的通知,企业停工、停产的一个月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薪资标准,支付工资,这个劳动合同约定要怎么理解?比如说劳动合同约定1800元,那实际发的工资包括岗位津贴,各种补贴奖金等等,一共5000元,那么是发1800元还是5000元?

对于这一点,我国法律是没有明确的解释的,实际的审判过程中呢,判1800元和5000元的都有,看各地法院的一个裁判倾向和情况的背景。

如果是超过一个月,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员工提供劳动的多少,就是员工要提供劳动的,那你就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工资那而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员工没有提供劳动的,就是企业付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按当地生活经济水平执行。

至于停工停产日期,从什么时间开始起算,我认为根据国务院和各地政府的一个政策精神,从2月3号起开始计算停工停产的时间较为一个合理。

企业如果暂时没有支付工资能力的,在保障职工生活的前提下,可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协商一致,形成一个书面协议,延期支付工资,当然这延期支付工资最长不能超过30日,并且应该在三日后向市区人社部门备案,而且企业要将协商结果通过邮件和微信发送给职工,告知企业目前的情况,做好解释工作,以免引发纠纷。

如果企业仅此行为延长复工导致错过工资发放日的,这时候你只要将情况及时通知员工,并且在复工后立即支付即可了,最长不要超过30天。

劳动者在结束隔离措施后,需要继续在家休养的期间工资怎么支付?这个是需要区分假期的一个性质的,

如果说员工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就按定价工资支付待遇,如果没有病假证明的,就优先安排员工休假,加班调休或者是公司福利假期。如果员工没有其他假期可用的,可申请事假。这时候从员工关系管理的角度来讲,是提倡给予员工一定事假的,具体的标准企业可以自主决定。

根据最新的劳动法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你好!你所说的工伤期间工资,用法律用语应该是停工留薪期工资。下面,我将有关规定梳理如下,以供参考。

一、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治疗的一段时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最长延长12月。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1.职工护理有用人单位负责。2.职工原工资福利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3.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4.死亡的可以享受工亡待遇。

三、工资包括哪些?《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四、福利包括哪些?福利不属于工资的内容,《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以及洗理费等。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实践中,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计算,发生工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如果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的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工作尚未满1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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