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有规定吗_撞人后车主需要先垫付医药费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1:29:30 人阅读
导读:理论上车辆有交强险的由交警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1万以内)。没有法律明文要求驾驶员垫付医药费,交警也没有强制的权力。实际工作中,交警部门可根据事故实际情...

理论上车辆有交强险的由交警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1万以内)。没有法律明文要求驾驶员垫付医药费,交警也没有强制的权力。实际工作中,交警部门可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动员肇事一方(或双方)垫付医药费。假如驾驶员拒绝垫付,只能伤者自己垫付。以后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车辆没有保险或者保险不够赔偿,可以将肇事车诉前保全(是不值钱的破车子就没有保全的价值了)。 如果当地成立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救助基金可垫付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不是医疗)。

垫付的问题,争论已久,至今没有一个所有的人,至少是多数人能接受的方案。

现在已经明确,车主是全责,因此垫付的问题相对简单些。

伤员送到医院,除非因为情况紧急,一般可以走绿色通道抢救。一旦脱离危险,那么医生,护士会说,医院不能欠费,欠费的话领不出药来,不是我们不治,是系统(电脑程序)的问题。如果不缴费,伤者就会晾在那里,甚至被劝出院。所以及时缴费是必须的,谁也不能例外,不缴费,要么晾在那里,要么出院。

有人说,我买了保险,保险会垫付的。实际上保险公司的垫付非常麻烦(黑!)。首先医院的开支必须超过一万以上,必须提供清单,病历,伤者身份证等一堆材料。换句话说,保险公司也不会轻易垫付。

但是,不交钱,伤就没法医治,长此以往,小伤成了残疾,大伤变成了死亡。实际上这种结果,对伤者,对肇事者,对保险公司乃至对整个社会都没有任何好处。

所以我认为这是目前法律和人性的bug。法律没规定谁必须垫付。但是不垫付后果很严重。

0、垫付不垫付,先要看看对方是什么人。如果对方通情达理,有事好商量,可以适当垫付,反之,如果对方小病大养,得理不饶人,要慎重一些。垫付了可能引起更大的麻烦。

1、现在已经知道是自己一方全责,可以根据伤情,尽量多垫付一些费用。但是,担负的费用,原则上只限于医院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要垫付类似生活费之类的费用。

2、如果对方有生命危险,自己主责以上,将来如果死亡了,很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是要坐牢的。如果及时赔偿受害方损失,获得刑事谅解则可以获得从轻减轻处罚,一般是判处缓刑。这时就不要计较多少了,尽量垫付全力抢救。

3、如果对方伤情很轻,需要的费用很有限,一般可以不垫付。对方要求垫付告诉他起诉就行了,保险公司会赔偿。

4、无论那种情况,垫付一定要取得相关证据。例如到医院窗口自己缴费拿到缴费票据,或者让对方写一个证明条,证明自己某年月日垫付了医药费多少元,将来处理的时候,防止对方耍赖。如果有证据,法院一般会支持将已经垫付的费用兑除。

以上回答供参考。

撞人后的原则是不垫付医药费。

首先,事故发生后不要害怕,立刻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如果对方伤重打120急救,然后留在现场等交警。

不要垫付医药费,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资料都给他。15个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队要验车报告,如果不给你,你就立刻到交警同栋办公楼找到"行政科"提出行政复议。

然后拿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不需要交停车费,拿验车报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你车,你直接打110,说有人非法扣车.

验车和停车是不要钱的,国家有财政拨款专门用于这部分。

如果你要担心自己新车被扣以后存在损失,可以提前自己拍照。

拿到车后干自己的事儿,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

你等对方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垫付医院费用你就说没钱,让他们直接和保险公司联系。如果他们要起诉,让他们连保险公司一起告。

起诉后不用管,保险公司会请专业律师帮你打官司。

你只需要考虑怎么拿回自己的行驶证,经过上面的过程,对方要么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然后签字,你拿回行驶证。

如果对方不愿意调解, 那就继续打官司。你放心大胆开车,有人查你就说有官司在身,行驶证被扣了,过一段时间,要么保险公司答应赔对方,要么伤者自己接受调解。

法院判下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实在不行就去行政科闹。

关于营养部分,误工部分,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完整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发票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你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 。

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类似案件的实践,肇事责任者先垫医药费的情形是普遍存在的。当然,不垫付的也太有人在。垫与不垫,全凭自己的意愿。

但是,问我垫与不垫,那个更好?

我认为还是先垫为好!因为,这样做,会对以后顺利解决肇事案件带来意想不到的推动作用,并对双方当事人均有好处;并且,对自已也不会带来什么损失。

交通肇事案,要想完满得到解决,非常非常关键的因素就是要得到受害方的谅解。这样,可大事化小,小事化小。我曾办过一个死了2 人的案子,肇事方最后判缓刑——这就是大事化小了。如果此案家属不谅解,不可能会出现这种结果。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很多交警会让肇事方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如果要问交警这样做是否正确,我认为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要问交警这样做是否合法,我认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法律规定,交警的法定职责是维护交通秩序,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赶到现场及时处理,并组织救助伤者,调查事故原因并划分责任。如果事故双方共同申请,交警也能组织双方对赔偿事宜进行调解。

从上述交警职权可以看出,其实交警是没有权力让肇事方先行垫付医药费的。因此,追根溯源,交警基于及时救助伤者、缓和双方矛盾等社会价值的考量,可以建议肇事方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但这毕竟只是一种建议,如果肇事方不愿意先行垫付,交警也不能逼迫“他们就范”,更不能以超期扣车等手段变相逼迫。

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伤者急需救治但一时拿不出钱,交警有权书面通知承保肇事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我认为这种方式才是最妥当的,机动车主当初投保就是为了能在发生事故后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并且最终也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既然如此,何不从一开始就直接走保险理赔,既能提高社会效率,也能充分缓解社会矛盾。

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 110 ,120和保险公司,然后千万不要逃逸,留在现场等交警。

不要垫付,垫付的大多数最后都要不回来,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给他,15个工作日去交警那里要验车报告,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1分钱都不要给他,拿着放行通知书你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你车,你直接打110,说有人非法扣车。

接下来,该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万不要紧张。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你等他们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医院的费用你说我没钱,请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告我的话,请连我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你连面都不用出,保险公司就请非常专业的讼棍帮你打官司。最后要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经过以上步骤,这个时候对方要嘛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然后签字。你拿回行驶证,对方不愿意调解, 那就去走法律诉讼,时间一长,要么保险公司答应赔,要么伤者自己接受调解。法院一判下来,你就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

修车部分很简单,该修的地方,保险勘探现场的时候会有一张现场单,你拿去4S,其他他们会搞定。

营养部分,误工部分,你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的发票和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你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

三不一没有原则: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

我知道说了上面这些,喷子们,道德婊们又要骂了,你没有道德,你没良心。你不垫付,人家受伤了,回头死了,你就要被判刑了,其实我想说,真要是到快死的程度,你拿钱也真不一定能救回来(除非特别有钱的除外),听天由命,你的钱不能百分百决定他的生死存亡,真要是死了,赔偿金到位,会走缓刑,道德婊们听到这里又会诅咒我们全家之类,但是我想说,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要求我必须垫付,法治社会按法律来,其次,你要是垫付个十万八万,受伤的人及其家属会狮子大张口,纠缠不休(不是全部都会,但是至少大多数都会),交通事故,除了小刮小蹭,只要是积极主动的,多数都会后悔自己的热情和道德心

我认为,我买了保险,我就不应该垫付,最后保险公司一分不少赔给他就得了,只要是合理的,保险公司后期都会支付,另外,刚发生交通事故,指不定最后责任是谁的,为啥非要机动车先行垫付!

应该垫付!因为他把人造成的伤害!自从有了保险把人们整的没人性了,自己受伤自己掏钱,虽说给报销但家里拿不出钱就等死了?这个钱应该肇事者垫付。至于报不报销与伤者不挨着!就该明确规定,必须肇事者先拿钱!这可倒好,有个奔驰男把人撞死还TM笑呢,反正有保险公司。有人性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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