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夫妻离婚是一个社会问题,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造成夫妻双方暂时分居的情况不在少数,世道艰难,为了生活,为了进步,为了共同的理想,夫妻暂时分别也是屡见不鲜,只要是有共同语言和理想,忍受些分离之苦大都不会有多少问题。分居半年并不太久,只要心心相印,何须朝朝暮暮。若是心已渐远,无须分居半年。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分居半年不一定离婚,天天在一起也不一定不离婚!|
起诉离婚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只要认为确实需要离婚,而对方又不肯离婚,就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其中分居两年属于法定离婚条件。法律对起诉离婚认定的法定条件如下:
【《婚姻法》规定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能否继续过下去的前提是双方要有感情。没有感情强行凑和在一起,对双方也是一种煎熬。
但感情这东西也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
因此,一些本来关系很好的夫妻,后来有的演化成了路人。
也有一些本来没有一点感情的默生人,随着交往的增多,逐渐培养和建立起了感情。
也有些濒临完全破裂的感情,通过双方的悔改和努力,重新恢复、建立起感情的。
对于已婚夫妇来讲,能够成为夫妻,本身就是一种缘分。既然有这个缘分,就要珍惜,莫因一时的矛盾放任感情的流失。
如果确实两人缘分尽了,经过努力也无法挽回了,就好合好散。别在其它方面过多地去计较。这样可以更快、更顺利地离婚,摆脱无休止的煎熬。
如果两个人感情确实破裂了,就在一起协商离婚的事。
不吵不闹,念起曾经在一起过,都退一步,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个书面协议,双方到民政部分申请离婚即可。
双方在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写个离婚的民事诉状,到法院立案庭立案,走诉讼程序离婚。
诉讼离婚,则必须符合感情确实破裂这一要件,才可离婚。不符合这一要件的,法院将不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证据,法院要按程序来走,耗时较长,也较麻烦,这点要有心理准备。不可能一天两天就结案。
一般说来,原配夫妻彼此都十分了解,如果能虚心改正各自的毛病,扬长避短,重新和好还是大有希望的。一婚比二婚要好各合得多。
奉劝各位,能不离婚的还是尽量别离。一婚没有那么多的算计,对共同的孩子好,这点有桐同的目标。
人生苦短,且行且珍惜。
一般来说,夫妻分居两年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届时经法院调解不成会判决离婚。即便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半年以后对方仍然可以再次提出离婚起诉,如此反复起诉,法院总归会判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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