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教育的个税_子女教育费如何抵个税?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3:44:44 人阅读
导读:咱们先看看个税计算的公式:个人所得税=(因纳税所得额-个税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专项附加扣除实质是在税前收入中减除的,之后的再用来计算个税。以北京市为例,假...

咱们先看看个税计算的公式:个人所得税=(因纳税所得额-个税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专项附加扣除实质是在税前收入中减除的,之后的再用来计算个税。以北京市为例,假如本人为独生子女,儿子正在上小学,父母已满60岁,在北京没有购买住房、租房居住,自己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专项附加扣除。假设本人月工资为2万元,社保全额缴纳(五险一金应扣除2043+2400=4443元),个税改革前按每月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每月应纳个税额=(20000-3500-4443)×25%-1005=2009.25元2018年10月1日以后取得工资,按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计算:每月应纳个税额=(20000-5000-4443)×10%-210=845.7元同样工资下,个税减少了近58%,少交了一半多的个税。在此基础上,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共计扣除4900元,则小助手1月份工资应缴纳的税款为:(20000-5000-4443-4900)×3%=169.71元比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前少缴纳税款676元,税负水平又降低了79.93%。您明白了吗?

谁是监护人,谁享受!想深入了解详情参见《个人所得税APP填报经典问题转发员工,节约答复时间》,解决不了的问题评论中提。

你是监护人,就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离婚无关,如果不是监护人就不能扣

私立学校都不算哦,我遇到的那个人渣,生活费都一分不给,就不说学费了,不拿也好,不找我看娃儿,这样娃儿不会受到他的影响,我也省了恶心

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在扣除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今天正式公布,这意味着继今年10月起实施个税新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税率之后,第二个改革红包也已落地。

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在扣除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办法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实施办法。其中,除了大病医疗为据实限额扣除外,其他五项均为定额扣除。

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在大病医疗支出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在住房租金方面,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500元定额扣除。上海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在赡养老人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抚养人,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这次改革,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按年计税;并且采用累计预扣预缴方法,使用年度税率表来计算每月个税。

那么,明年1月1号后,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呢?

比如,某职员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以前两个月为例:

1月份

(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1月份应纳税所得额18500元,应纳个税 555元

2月份

(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

2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37000元,按照税率表,适用10%的税率,减去速算扣除率,再减去上月已缴个税,应纳个税625元。

以后月份以此类推。

1、子女教育费用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孩子满3周岁的当月开始,就可进行扣除。

2、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方面,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如何操作?

答: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如果纳税人已就业,又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有几种抵扣选择方式?

答: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也就是每月1000元来扣除,也可以由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也就是每月400元来扣除。

4、住房租金扣除政策的享受条件是什么?

答: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都没有住房。

5、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能否同时享受?

答:不能同时享受。如果纳税人在户籍所在地有首套住房贷款,而在工作所在城市产生住房租金,可自己选择其一来抵扣。

6、大病医疗支出具体是怎样来进行抵扣的?

答:大病医疗支出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唯一不是定额抵扣的,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都可以据实抵扣比如,个人负担是50000元,就可扣除35000元。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是按年来计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7、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夫妻双方都有权利享受抵扣的项目,由谁来扣除比较合算?

答:看夫妻双方谁适用的税率比较高,高的一方扣除比较合算。比如,男方适用20%的税率,那么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抵扣,可少纳税200元;而女方适用10%的税率,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抵扣,少纳税100元。

8、能不能随意改变扣除方式?

答: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比如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由男方来扣除,那么如果要改变,就要等到第二个纳税年度。

9、此次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

答:纳税人可以按照税务机关推出的个人信息采集电子模板、手机APP和WEB 端软件,方便快捷地向任职受雇的单位填报、提交相关信息;系统会自动一项项扣除后计算税额,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年度终了后可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税款多退少补。

10、哪些人群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答:对于综合收入项只有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来说,每个月预缴的税额,到年底应该没多缴也没少缴,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一年中取得执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或者由于个人、配偶或子女发生大病医疗支出的个人,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从两处或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个人,或者有其他劳务报酬、稿酬或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个人,由于合并收入后很可能适用更高的税率,需要补缴税,应该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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