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干了半个月有工资吗没签合同_在工厂做了半个月辞职了,有工资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23:16:49 人阅读
导读: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你就...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所以你就是差不多四个月,处于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这家公司上班,然后期间公司没有帮你参加五险一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应该每个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所以赔偿肯定是有赔偿的,首先就是一个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始推算,再来就是一个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你可以要求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辞退,你可以要求1个月公司的赔偿金)。、

而若是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将辞退你的消息告知,你还可以额外多要求一个月工资的补偿,这是所谓的待通知金。

但这里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你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打卡记录、银行流水、工资条、工服工牌、离职证明等等。

如果不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那么你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你还是先去收集一下证据吧,收集好证据,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了。

谢谢,按照您的描述,我们首先确定两个前提条件,

1、上班二十天,但未签劳动合同;

2、公司原因被裁员。

基于以上两点,可以这么回答您:

一、你上班还没有满一个月,所以公司与您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在合法范围内,只要公司在一个月内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并把劳动合同给到您就是合法的。

二、重点是工资怎么发!首先要确定你的工资是多少。

1、你入职时公司肯定会与你谈过薪资,如果公司认可按照双方协商的薪资,按照二十天出勤折算,也是没问题的。

2、如果公司不承认当初你们谈的薪资,那么根据同工同酬原则,您可以要求按照公司同岗位其他人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你二十天的工资。

三、公司原因被裁员也要分情况看待。

1、你工作才二十天,肯定是在试用期。那么试用期如果要辞退员工,就需要公司是否有证据证明。如果有,那么正常结算完工资就可以走人了。

2、如果公司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那么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要求额外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通过以上三点,应该已经很清晰的回答了您的疑惑,希望对您有帮助。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这样的工作吗,时间一长出现了情况吗,那就难办啦。如果随干随时付给现款吗,也没有什么,之要工钱高点也可一吧。这也是双方随便的一种工作。他想用你就用你,他不想用你了他随就有权较你走人两来无关系。如果你想干就继续干,不想干了自己有权随时,就能离开他的单位没有任何问题。都是双方自愿的条件吧。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正常了劳动的那半个月的工资。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只要是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工资。

建议收据证据,之后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通过他们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再仲裁,期间可以向当地税务举报,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社保,有偷税行为,可以向当地公积金部门投诉,没有交公积金,要求补交,如果公司不想有更大损失的吗,一般会协商处理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离职,也是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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