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当然是办结婚证好,不办结婚证不就变为非法同居啦?在人们的浅意识里,总是认为二婚办不办结婚证都无所谓。要知道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将来万一有什么纠纷,也难以维权。况且也名不正.言不顺,甚至有些人二婚只办个酒席,就算昭告天下正式结婚了,殊不知只有男女双方当事人去登记领证才算正真意义上的结婚。
即使是半路夫妻,我们也要认真对待。
无论如何不能马虎,就拿我的家乡一对男女为例:男方是光棍龙某65岁,女方是离婚64岁,俩人原来是一个村上的,女方离婚后,前夫去上海务工。不久后女方与同村的龙某结婚,两人只简单地办了个酒席,男女双方的亲戚也都到场喝了喜酒。
但是唯独没有登记领证,当时女方亲戚还反复强调事后一定要补办结婚证。
再后来临近年关,前夫从上海务工地回家过年,听闻前妻与同村的龙某结婚,当时就火冒三丈,抓根棍子气冲冲跑到龙某家。
龙某正与前妻在吃饭,前夫二话不说,一把掀翻桌子,对着龙某大打出手。当时幸亏有人阻拦,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此次风波后龙某与妻子第二天前往民政部门登记领证,过完年后俩人去了南方某地务工。两人打算过春节也不回家乡了,因为。一个村子的前夫再看到,肯定又要大打出手
意思就是女方丧偶的娶过来还好,但是离婚的女人再嫁,遇到前夫阻拦,确实也挺尴尬
我是情感王子B,专注回答情感.婚姻话题,(本文已勾选原创,抄裂必究。)
万分感谢悟空小秘书的邀请!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有些人经过上一段婚姻的波折,使自己的人生感到很迷茫。即使二婚,也不去登记,就是因为上一段失败婚姻带来的恐惧所致。以至于他(她)们不敢去登记,而并不是不想负责。
我的身边就有这样一对夫妻,男的叫李树民,今年50岁,女的叫阿夏,今年48岁,阿夏的前夫不务正业,还时常有家暴,所以阿夏经过五年的不停争取,终于前夫同意离婚,在去年下半年,阿夏如愿以偿拿到了离婚证。
离婚后不久,阿厦的姑妈向阿夏介绍了李树民,李树民家庭比较困难,婚姻一直是个老大难,前两年生病母亲刚刚逝世,家中为了给母亲治病,已家徒四避,阿夏的姑妈与李树民是一个村庄,所以深知李树民的为人,在2018年年末,李树民与阿夏两人就结合了,虽然他(她)俩结合了,由于李树民家庭困难,也办不起酒席,也请不起亲朋,只简单地请了几个至亲吃了一顿晚饭,俩人就算结婚了。
李树民也催促阿夏与其领证,但阿夏则讲:只要两人真心在一起,有无结婚证又如何?但后来阿夏的姑妈训斥了阿夏,要阿夏与李树民一定要领证,这不前不久俩人去民政部门登记领了证。
其实二婚虽然不想领证,但是思想是错误的,一定要领证,婚姻不是儿戏,不是过家家,只有登记领证,男女双方才受法律保护,才算名正言顺的”俩口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以上法条规定,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有资格继承另一半的财产的。
半路夫妻是指之前和他人存在过婚姻关系,但是已经结束了,又和现在的配偶组成新的家庭的夫妻。如果双方已经在民政局登记过,就是法律所认可的婚姻关系,是可以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另一半的遗产的,但是要以配偶没有把自己的财产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给其他继承人为前提。
综上,如果没有遗嘱,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过结婚登记,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另一半去世,配偶是有资格继承去世的一方的财产的。
希望该回答能够帮的上您。
半路夫妻!!这叫同居.反正养谁.不养.最忌养懒汉.还养个爱赌的懒汉.离开是你幸运.另找个人品.财品相当的老伴.也别结婚了.财政各管各的.打伙吃饭生活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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