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工作纪律与失职渎职区别_工作失职和渎职的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2:52:10 人阅读
导读:失职与渎职的区别,渎职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类罪名的一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财产、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失职是一般工...

失职与渎职的区别,渎职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类罪名的一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财产、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失职是一般工作人员对其本职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失职行为的行为人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构成渎职罪。

渎职和失职在字面意思是相近的,都是不尽职。在刑法中的区别仅仅用法不一样,渎职罪做为分则章节的总称,而失职罪和具体罪名相联系。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渎职罪不是罪名,它是刑法分则罪名的一个分类,列在分则第九章,共有33个罪名第九章中有7个罪名用到“失职”二字例如: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商检失职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失职,没有尽到自己职责。 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1、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2、在群众遭遇困难或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或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处理涉法涉诉事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3、漠视群众诉求,对群众来信来访敷衍塞责,不按规定办理,不及时答复群众合理要求,造成群众利益受到损失的;

4、在执法监管中作风粗暴、滥用职权,办“人情案” “关系案” “金钱案”,在便民服务中“索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工作时间打牌,上网炒股、下棋、玩游戏、聊天购物、看影视作品,出入休闲健身娱乐场所等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6、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

7、工作中态度生硬、故意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的;

8、对职责范围内应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互相推诿、超过规定办结时限,应一次性告知而不一次性告知导致拖延审批时限,或公开承诺的事项不能兑现的;

9、工作日中餐饮酒或发生酒驾行为的;

10、言行不当,行为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11、其他有损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形象行为的。

内涵不同:过失的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工作失误行为则是由于经验不足、能力水平有限,或因无法预见和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影响,虽行为人尽力履行了职责,但仍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行为。

表现形式不同,玩忽职守类犯罪表现在于因为严重不负责任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工作失误则表现为行为人已尽可能地履行了职责,尽到了职责的要求。

主观动机不同。工作失误的主观动机,往往是行为人想把工作搞好,或想创造性地工作,但事与愿违,行为人的主观过失属于一般错误,客观上不存在渎职行为。渎职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往往是对权力的认识存在偏差,虽然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但客观上却未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尽职守,马虎草率,漫不经心等,以致发生了重大的危害结果。此外,玩忽职守甚至还存在着主观恶性更大的罪过形式——间接故意,这是工作失误所没有的。

追究责任的前提条件不同。首先,渎职犯罪与行为人的职务行为密切相关。如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与行政法规、条例和行政机关实际工作程序密切联系。如果行为人没有违反职责规定,即使发生了重大损失的结果,也属于客观上无法预见,是意外事件或工作失误;如果违反了职责规定,且主观上应该预见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却没有预见,则主观上存在过失,属渎职犯罪。其次,部分过失渎职行为以违反除刑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为前提,这是过失渎职犯罪区别于一般过失犯罪及故意渎职犯罪的重要标志,也是过失渎职犯罪与工作过失区分的关键点。在前提罪不构成的情况下,过失型渎职罪就是工作过失。

比如对违法主体的举报受理或监督检查履职不作为或乱作为都属于失职渎职。

明知道一个企业在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或明知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明知道企业在超标偷排等行为,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制止等。

这是几个在职场容易混淆的概念,但是弄清楚了也还是很有意思的,特别是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朋友,是应该准确把握的基本常识。

第一,离职。

离职就是离开现在的工作岗位、工作单位的行为。离职包括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两个方面。主动离职,是自己主观上想离开现在的工作单位或岗位,是自己主观意愿的真实表达;被动离职是单位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以个人意愿为转移的行为。所以离开包括功退、开除和辞职。

第二,辞职。

辞职是个人主动意愿的行为表达,一般由个人自主对工作环境、工作岗位、人际关系、薪酬待遇、发展前景等作出综合评估后而采取的主动行为。也分为主动和被动两个方面,主动完全是本人意愿的真实表达,被动是客观环境驱动的结果,更多的是逼迫的结果驱使。

第三,劝退。

劝退是单位采用的主动行为,既不愿意把事情做绝,给劳动者留有一定的面子空间,通过交流或协商的方式,让其离开工作单位或是工作岗位,带有强制性和不可逆转性。

第四,开除。

开除严格来说带有处分的性质。是对那些违法违规者的一种处罚,也是一种比较强制的手段。

总之,离职从概念上讲,包含了辞职、劝退、开除等名称,不管是通过辞职、劝退、开除等手段离开原岗位、原单位的行为,都统称为‘’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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