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发生工伤,不知道这些程序的话,可能得不到赔偿
发生工伤后,可以主张工伤赔偿,那我们应当向单位主张工伤赔偿还是向社保局主张工伤保险赔偿?是提起诉讼还是仲裁?那针对这个问题,我今天做一个法律分析梳理,以让大家今后遇到这样的问题,可以翻出来看一下,不用到处检索!
第一步 确认劳动关系
第二步 申请工伤认定
第三步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第四步 提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
第五步 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法律分析:
一、只有经过工伤认定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等级,才能计算相应的保险待遇。
————司法实践案例:重庆市高院(2013)渝高法民提字第00105号
二、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因工伤保险待遇是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作为前提。工伤认定属具体行政行为,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作出。在马红兰受到伤害未取得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对于该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司法实践案例:江苏省苏州市中院(2019)苏05民终9358号
三、本院认为,冯幸林向被申请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应当以相关劳动主管部门作出工伤认定作为前提条件,昆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鉴定结论通知书系对冯幸林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并非工伤认定结论。二审法院在没有行政部门作出明确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对冯某主张的工伤待遇未予支持,符合法律规定。
————司法实践案例:江苏省高院(2016)苏民申2322号
直接法律规定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法律分析:
所在单位代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的时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近亲属、工会组织代劳动者提出或者工伤职工自行提出的时间: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2.超出工伤认定期限,工伤费用由谁负担?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导致工伤认定超期限,由用人单位赔偿!
本院认为,郭某受伤后,公司并未主动申请为郭某进行工伤认定,郭某自己提起了工伤认定申请,因超期被驳回,郭某已无法通过工伤认定的方式获得赔偿,但郭某在为公司工作中受伤,其应获得祥龙公司相应的赔偿。
————司法实践案例:辽宁省鞍山市中院(2017)辽03民终2367号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
法律结论:
发生工伤,需要先提起仲裁。
具体程序:劳动仲裁程序——民事一审程序——民事二审程序。
法律分析:
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医疗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