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房产公正公正费用收取标准: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公证, 按照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收费不低于10元;证明产权收费10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最低收费10元,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房产公证后可以撤销。撤销房产公证的,应当自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书面审查,说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和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符合可以撤销情形的,可以由公证机关撤销。
公证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公证书的错误及其理由进行审查、核实,区别不同情况后,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1、公证书中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应当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
2、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3、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出具补正公证书,撤销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部分的证明内容。
4、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但在办理过程中有违反程序规定、缺乏必要手续的情形,应当补办缺漏的程序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