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什么是无期限合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7 22:11:41 人阅读
导读:我是一名HR,关注我,为你解答职场困惑。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终止,劳动合同会一直存续,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种比较稳定的劳动关系。公司辞退员工本就属于违法,辞...

我是一名HR,关注我,为你解答职场困惑。

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终止,劳动合同会一直存续,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种比较稳定的劳动关系。

公司辞退员工本就属于违法,辞退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需要支付更多的经济补偿金。哪怕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也要先保留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和孕期员工等。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轻易辞退。解决的办法如下:

一、首先和公司进行协商

既然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说明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比较长了,肯定和公司同事都比较熟悉,所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可以同意辞退,经济补偿金需要支付。

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无故辞退你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辞退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如果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则三倍封顶。你可以自己算一下,然后和公司协商,一般公司都会少给,你要尽量多要一些,能协商解决自然最好了。

二、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和公司协商失败,就需要用到法律的武器了。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解决不了就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成就去法院起诉。不过这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所以还是建议先协商,实在协商不了再走法律程序,不过也不要因为麻烦就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遭遇侵权,要勇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哦!

很高兴能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后,不需要每年跟公司再续签,有什么利弊呢,其实无固定跟有期限的合同在福利工资待遇上面是没有多大变化的,只是将每年到期续签的合同更改为一次性长久合同!

如果在一个单位工作了15年,按照劳动合同法,必须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不同意签的话,做为劳动者该怎么办?

1.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以下情况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的。

你己满足了上述条件,并且你已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与你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做为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如何做?

做为劳动者,先要懂得上面的规定,然后就依法依规地向单位,再次要求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公司人事部需要给你理由和原因,你可以评判理由是否站在脚,是否充分,你再考虑要不要签。其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就是后者,如果用人单位在裁员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具有优先安排工作的权利。其他待遇差不多。

如果不同意签署的话,如果对公司的做法不满意,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公司纠正不合法的做法。如果你不愿意再继续呆在公司,那么就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公司违法行为,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2N的经济赔偿。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1,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暂时不能确定,但并不是说就没有终止时间。

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好处。

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通常我们入职公司,签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个两年,三年或者五年的时间期限,这个就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明确的时间期限,只要你公司还在合法正常经营,双方都没有违法行为,这个合同就一直有效,这个就是现实中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获得稳定员工(特别是一些特殊作业的人员),对员工自身也是一个保障。

  • 劳动法明确的规定,假如你已经与公司签过两次固定期限的合同了,那么在第三次签合同的时候,公司是需要与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当然还有其它一些规定的情形也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具体参考如下图相关规定条件。除非劳动者自己要求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公司也可以与你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决定权在你。

作为劳动者的你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也应该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是说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签,你就有恃无恐。你如果是违反了相关的规定的话,公司一样的是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呢!有的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也同样缺乏相关知识,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3,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相关规定。

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具体可以查看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

以上,谢谢你的问题!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只有签订时间,没有约定止期时间的合同。这表明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只要不遇到法律规定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都应遵守“长期有效”的信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我国在实施劳动法之前沿用的在册职工制,全民所有制职工和集体所有制职工都是一经批准在册,都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故造成“铁饭碗”的特有历史。

现在虽然劳动合同大多是依法签订有期限的,但还有特殊业务、特殊工种需要无限期地发挥具有特殊技能的劳动者的作用,是没有约定合同期限的。如国防科工、重要保密类的工作人员应履行无限期劳动合同。

谢邀,回友:职工就职于本单位工作,连续年满十年的,以及就职于本单位工作,已经签过两次劳动合同,需要续签的第三次劳务合同,劳动者有权依法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符合劳动法,也受民事通则条例的保护。

你好,你这个事我只问一个问题,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不要经济补偿?如果你不要经济补偿,那么不用协商,直接辞职就行;如果你想要经济补偿,那么太难了,我这么给你说吧,你走可以,但想要让公司给你钱解除劳动合同根本做不到。

这个事情你需要明白一个法律常识,只有公司主动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如果你想主动找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你只能以辞职的方式去做,公司是不会被动的跟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公司不可能支付这笔补偿金的。所以你要么是主动辞职,要么就继续干下去。

公司心里很清楚,你在它那干了12年,如果公司答应跟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需要一次性支付你12个月的经济补偿,这笔钱最少也有三五万。你认为公司会白白给你这个钱吗?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你既想解除劳动合同,又想拿到经济补偿的话,说实话没有谁有这个能力帮你

你既然已经跟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本来是好事,起码你可以干到退休。但你现在又想解除劳动合同,我想可能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吧。但现在真没有办法让你达成所愿。我建议还是继续干下去,等机会,等公司主动找你谈解除劳动合同的机会,那时候你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要求经济补偿了;而这样的机会是有的,那就是你以后工作干不动的时候,公司领导就会想办法让你离开,那个时候可能会跟你谈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彼时,你的机会就来了,只不过你需要等很长的时间。

总之,你这个事只有三种选择:一、主动辞职,什么也没有。二、继续干下去,直到退休。三、先干着,等机会,等公司不要你的时候或者想要把你弄走的时候,争取拿补偿走人。最终怎么选择,就看你自己的决定了。

据专家介绍徐徐介绍,实践中,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正确认识,导致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免死金牌”,同时,也有很多企业总要想方设法去逃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那么,到底应当如何正确认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何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否“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解除?这也是很多企业最为困惑,从而导致他们总要想方设法去逃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主要问题之一。同样,很多劳动者也认为,一旦与企业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自己得到了铁饭碗或免死金牌。那么,事实是否果真如此?

例如,常常会有很多劳动者或企业的HR存在这样的观点,即因为劳动者已与用人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也不能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当然,这个观点很明显是错误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则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其中当然包括了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所以,即使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企业完全可以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相关规定,结合劳动者的违纪情形对劳动者做出相应的处理,甚至可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一旦出现上述法律条款中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完全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否“终止”?

虽然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是“无确定终止时间”,即该类劳动合同只有起始时间,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不能确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言,仅仅是不存在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的情形,当出现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仍然可以与劳动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补偿,如何支付?

在了解完如何解除及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所要面临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如何支付?有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将支付更多的经济补偿金。其实,对于这一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中也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用人单位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及标准相比较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同。

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正确认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尤其是作为用人单位,要积极纠正以往的错误观念,主动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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