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单价合同属于固定总价合同_固定单价合同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8:21:35 人阅读
导读:1、概念不同:变动总价合同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固定总价合同是为供货方提供一个完成任务的固定价...

1、概念不同:变动总价合同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固定总价合同是为供货方提供一个完成任务的固定价格的合同。

2、结算款不同:固定总价合同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变动总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3、优先顺序不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变动总价合同则不是。

固定综合单价是某个子目的综合单价不发生变化。 固定单价合同是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中,组成合同造价的单价固定不变,这个单价可以是综合单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时,也可以是预算定额子目中的单价(采用定额计价时),也可以是单位造价(采用平方米指标包干计价时),所以固定单价合同是合同价确定的方式之一。区别:

1、风险不同:固定单价合同是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发包方承担量的风险。固定综合单价是有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组成不同:固定单价为完成合同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脚手架搭拆费、工资性津贴、其他直接费等施工措施费用及合同包含的。固定综合单价只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

3、造价不同: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的,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而且利于控制造价。固定综合单价则是在合同中约定。扩展资料:合同风险问题:1、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应由发、承包双方险进行合理分摊,在合同中须进行明确约定范围以及幅度。2、由法律法规或政策导致的风险,应由业主承担。3、由承包方根据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可自主控制的风险应由承包人承担。

4、对于最主要的材料风险,在合同中应明确调整价格的建筑材料范围、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和分担的约定范围幅度、材料价格调整时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原则。

这种情况还要看你合同细则是怎么签订的。一般情况下,合同范围内的固定总价(含一定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加上超出范围的设计变更签证即为结算价。未施工部分,看具体情况,如果是施工方未完成,那就是未完全履行合同,是不能结算的。如果是甲方变更减少,不超出范围就不做减除,超范围是要减除的。

固定总价合同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

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

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

单价合同是指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结算。一般情况招标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的。

结算=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

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二就是利于控制造价。

不知道你明白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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