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严格来说,管的部门不少。除了村镇乡等,包括农业农村委(农口)、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土)等都可以管。但问题是,现在正要进行宅基地(房)改革,而之前权力最大的规土(自然资源),在进入农村实施具体操作时,离不开农口和住建、甚至基层干部的配合。部门一多,效率多少就打了折扣。更重要的是,现在讲究执法文明、社会和谐,强拆硬拆很少了,而宅基地改革涉及个人利益,多一寸少一寸,都牵扯到具体金额的多少,因此,没人愿意轻易涉足复杂的计算和工作。这是这些问题多头管理却都管不好的根本原因。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你们自己先协商一下,有啥矛盾,说开了,如果协商不成的,找村委会,他们对你们家里的事都比较了解,看看能调解成功不,再不行就去法院起诉,这个时间就比较长了,劳民伤财的,最好不要走这一步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分两种,一种是耕地,一种是闲置地。如果属于耕地,村与村之间的纠纷,实际上还是两家耕地边界之争。各家的地亩数,长、宽,是很容易找到证据的。尤其现在有卫星定位,土地所均有存档。一旦确定两家界线,两村交界自然分明。
同村村民宅基地边界之争,也是一个道理,各有各的长、宽尺、寸,村里和镇土地所均有存档。拿来证据,岂不一丈量便知?
村与村之间闲置地,由于长期疏于管理,严格边界容易记错,但大体还是能分开的。这样的情况,需双方村长,找镇上干部作为主持人,再找上各村年令大的人,尽量找出参照物,双方协商解决。
村集体土地也好,宅基地也好,出现矛盾,一定要协商解决。各自找出证据,以理服人。实在调解不开,可用法律解决。各乡镇都有司法所,专门调解乡里各种矛盾的,而且不收费。有事可以找司法所。
农村宅基地纠纷无直接的电话投诉,可采取如下的解决办法: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先找当地村委或者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进行调解。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原则:
实践中,因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在民事纠纷中比较常见。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下列原则妥善处理:
原则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
原则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原则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
原则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原则5、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越农村局不解决农村宅基地的纠纷,农村宅基地的解决单位是土地管理局和大和有关当事人,双方解决
一般来说农村宅基地纠纷是政府行政裁决事项。对行政裁决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诉讼,既然法院已经对宅基地纠纷进行了判决,村民就失去了再想政府救济的途径。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纠纷,属于物权纠纷,解决途径可以通过法院判决解决,法院的判决具有国家强制力,能保障您的权益。12345属于投诉电话,没有任何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