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起诉离婚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只要认为确实需要离婚,而对方又不肯离婚,就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其中分居两年属于法定离婚条件。法律对起诉离婚认定的法定条件如下:
【《婚姻法》规定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婚姻是爱情沉淀,是两个陌生人灵魂与灵魂的碰撞的默默锲合,也是认定对方为生活伴侣的一种生活方式,从而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就题主的问题,我浅析我的观点。
我堂弟10结的婚,婚后3年生了两个儿子,由于出生在农村,生活压力比较大,所以夫妻俩在二儿子刚出生满一岁,便交给老人带着,双双去打工了,也是因为受限文化水平的不高,只能去工地上班了,刚开始几年还好吧,夫妻俩的感情一直都没有什么波折,就在3年前,他妻子找个借口说是进厂上班,辞了工地的工作就去外面工厂上班,也就从那次以后,他妻子一去不回头,就算平时有电话联系,但俩个分开了就形同陌路,也没有再回来看老人和孩子,每次逢年过节我弟都希望她能回来,但都没有再回来,已经3年的分居了,感情生活已经形同虚设,每次我都建议我弟上诉离婚,但我弟都是敷衍了事。
其实,感情生活走到这一步,跟离婚真的没有多大的区别,多的只是法律确认的一纸公文而已。更多的人心的变化,难以揣测,何必呢!就像我弟跟我说过的,我已经对她死心,既然已经无法挽回,孩子我自己养,希望她能过得好!
俩个人的感情始终无法坚持到最后,分居几年,彼此的隔阂也就越来越大,慢慢的会从希望变成失望的,心的裂缝一旦出现,任何的逢合剂都没有效果了;所以说,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别把婚姻生活当儿戏,你永远不知道生活什么时候会戏弄你。
在法律上,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没有选择这两项中的一项去办理离婚的话,分居100年也不会离婚!
你朋友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有很多,都是怕对方伤害而惧怕去办理离婚手续。
这个时候,应该让她本人去仔细思考,然后做一个决定。
如果思考的结果是自己对对方的恐惧战胜想要自由的身份关系的话,那就要做好背负这种有名无实的婚姻走完一生的心理准备!
反之,则勇敢的去面对对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当然自己在身体上和精神上都要做好迎击对方的准备。实际中,确实有些当事人是穷凶极恶的,面对这部分人要预想极端事件发生时,自己的应对方法,提高警惕,时刻保持寻求公安机关保护的准备。当然,也有一部分人,其实是纸老虎,平时一副凶狠无比的样子,但当你真正将问题交付法院处理之后,对方判若两人的情况也是有的。
总之,离婚没有自动,只能手动进行,但离婚是百分百能够离得成的,只是时间和起诉次数的问题。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让自己拥有一颗比对方更强大的内心,有的时候就是因为你恐惧,对方才会肆无忌惮,如果你不在恐惧,对方有可能也就怂了。
对于分居多久可以离婚,法律没有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分居两年,才能符合离婚要求。
但是在分居期间,双方必须坚决做到,彼此从来不发生任何联系,更不得见面和往来,如果违者一切必须重来。
我对门一位中年邻居,当年一位女教师嫁了这个流氓渣男,向法院起诉离婚,分居二年期间,女方仅回家拿过一次衣服,与渣男丈夫相遇,开庭审理男方陈述不同意离婚,法律一审判决支持男方不予离婚。
从而只能再次分居,断绝一切往来,花费了4年时间,才好不容易把婚离了。
万分感谢悟空邀答!
夫妻分居三个月,这个分居时间并不算长。假如你跟老公分居两年,感情仍未修复的情况下,建议你走司法程序,向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要知道冲动是魔鬼,有很多夫妻都因为冲动离婚而后悔不已。世界上唯一买不到后悔药。
一般夫妻有矛盾,建议反省自己有无缺点。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难道你是十全十美的女人?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就算你老公有缺点,那也要看是什么缺点,再也要看他有无决心改正缺点。毛主席说:有过就改,仍然是好同志。
浪子回头金不换,光棍回头饿死狗。
首先你也没有讲清分居的缘由,所以也无法精准回答。但有一点我要告诉你,凡事应三思而后行。
小不忍则乱大谋,仅仅因为分居三个月,就想放弃一段姻缘,我认为末免操之过急。再加之房产归属.孩子抚养权.双方父母的建议等等方面都要考虑。
综上所述,建议你不要离婚,找你们家族中较有威望的人出面调解一下,或找当地村委(居委).妇联等组织出面作劝解工作也可以。
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符合法定离婚情形的,是可以离婚的。
1、实施家庭暴力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根据你的叙述,是符合准予离婚情形的。只是法院在认定家暴时,需要有男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司法实践中,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大多为报警记录、视频影像资料、伤情照片、伤情鉴定书、入院住院记录等等。
2、关于分居的问题,法律规定的期限是满2年,这个分居的原因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达到2年。司法实践中,认定分居的标准大多是新的住所的租房合同、租金收据、派出所居住证明、居委会居住证明等。
3、就你所述,建议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提供男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像你这种情况的,证据确实充分,一般第一次诉讼即可达到离婚的目的。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如离婚时不能达成一致,也可在后期另行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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