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两个原因:
1、因为票据的基础关系。票据的签发一定是基于某个基础的交易,而出票人一定是这个交易的付款义务人,出票人以票据支付履行义务,当然是主债务人了;
2、在票据法律关系中,支付汇票金额的义务是出票人,付款人只是接受出票人的委托,代付款人支付而已。因此,付款人不是主债务人。
3 承兑人。承兑前汇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即出票人要对汇票负责,承兑后汇票的主债务人是承兑人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出票银行。承兑人是指在承兑汇票上承诺并记载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付款人,也是汇票的主债务人。 承兑汇票指办理过承兑手续的汇票。即在交易活动中,售货人为了向购货人索取货款而签发汇票,并经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及签章。付款人承兑以后成为汇票的承兑人。经购货人承兑的称"商业承兑汇票",经银行承兑的称"银行承兑汇票"。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转让人、原债务人、受让人。
原债务人,是指签发汇票,并交付汇票的人;
转让人,是指受出票人委托,在汇票到期后支付汇票款项的人;
受让人,是指从出票人处接受汇票,对付款人享有付款请求权的人。
以上关系人,是汇票的基本当事人,如果汇票不具备以上三个当事人,则汇票不能成立。
原债务人和转让人属于票据的债务人。受让人属于债权人。
被保证人指汇票的债务人。根据保证对象的不同,被保证人各有不同。为出票人保证的,出票人为被保证人。为承兑人保证的,承兑人为被保证人。为背书人保证的,背书人为被保证人。如果保证人没有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47条 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三)项(指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1.此背书应该认定为具有连续性。汇票上记载的收款人乙为第一背书人,丁为第二背书人,戊为第三背书人,前后依次衔接。
2.本事件中的票据债务人有付款银行(第一债务人)、甲(出票人)、丙(保证人)、乙、丁、(后二人为背书人)。
但愿我的回答能给你帮助。
承兑人。远期汇票承兑前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承兑后主债务人就是承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