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医生要承担哪些责任_出现医疗事故,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4:31:23 人阅读
导读:这个问题很费脑神,应该是无药可救了。抢救病人现在医生得请几个评估团评估见证一下抢救经过,这是应该的。但抢救生命分秒必争,怎么办呢?等评估团过来评估,黄花菜都凉了...

这个问题很费脑神,应该是无药可救了。

抢救病人现在医生得请几个评估团评估见证一下抢救经过,这是应该的。但抢救生命分秒必争,怎么办呢?等评估团过来评估,黄花菜都凉了!人不知道死了多久。

现在法律特别眷顾病家“弱者”,只要医闹不要到法院过来打砸抢闹,医院先赔巨额赔偿各打五十大板即可。

病人是救活了,你医生为什么没有征得垂死病人同意剪掉病人衣服呢?!一码归一码,救命是你医生的职责,剪掉衣服就得赔钱!于是现在抢救生命都得进行评估。医生赔不起啊!

抢救生命,压断肋骨也正常的事情,抢救生命还得追责,不是脑子进水了就是被驴踢了!尽管国内24小时大抢救只有七十多块钱,也不是一位医生能够赚到的。这样大家医生只能改行去当兽医了,跟狗狗洗个澡都200元啦。

如果没有力道,按压不够深度,又没有抢救效果。就是做个意思意思吗?干脆推脱说没有空到不了抢救现场啦。或者说没有《医生证》,不知道按压力度,死了跟医生无关!

一、发生医疗事故时,如果医生是按照流程就走,属于职务行为,应该找医院承担责任医院属于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如果医院发生医疗事故,那么就由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针对事故的起因、严重等级来对医院进行查处,视情节的严重性对医院进行警告、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等手段,对医疗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我们都知道现在的医患关系还是很紧张的,很多电视上都可以看到医生和病人因为病情的关系都闹得很不愉快。有很多患有重病的病人急需手术,而又没有钱缴费,很多善良医生就会先帮这些人做手术然后要求他们再补齐费用就好,结果到后面有些病人会选择拖欠医药费,导致医生需要支付因为自己的同情而带来的后果。二、发生医疗事故时,因为医生违背“临床路径”而产生的,医生要负责主要责任医生的工作自有一套章程,几乎所有的医生都是照章办事。如果一个医生违背了相关的章程,那么这个医生随时面临吊销执照的风险。

医院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来说,医者你父母心,得饶人处且饶人,有哪个医生会想不把患者的病看好呢,只是医术高低的问题罢了,当然也有极个别不负责任的医生,想追究这样的医生责任,必须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临床路径只是为了节省医疗费用,但是并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人的病情,有时违背临床路径只是为了选用更加适合特殊病情需要的治疗方法。

病人家属眼中的医疗事故范围太广,没治好,病情进展,并发症,都算“医疗事故”,所以是需要鉴定机构去甄别的,医生和医院跑不了,经过司法机构判决鉴定,该医院承担的都会承担,总不能一出问题,医生就跑去自首吧。。。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如此表述而已。

  当然,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法院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责任程度问题(即原因力分析)再提交人民法院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

作为在临床一线工作了三十多年的医生,体会是工作上安全第一,千万不能冒险,你冒险拼命抢救病人,如果结果家属不满意,回头来找你的医疗缺陷,很多的,实在是没有医疗技术上的缺陷,至少你事前和患者家属沟通欠好,交流欠好。你也是有责任的。如果效果满意,尽管这些抢救的日子,你晚上经常因为这个病人睡不着,那也是应该的,你的职责所在。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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