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要账算私闯民宅吗_上门讨债算私闯民宅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23:58:45 人阅读
导读:我现在也遇到了你说的这种情况,我去找欠债的要钱?他不给,反过来说我们把他打了,又是打110又是打120的,又是起诉我们去他家里要钱是私闯民宅,在医院住了一个月,...

我现在也遇到了你说的这种情况,我去找欠债的要钱?他不给,反过来说我们把他打了,又是打110又是打120的,又是起诉我们去他家里要钱是私闯民宅,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去派出所问我们要钱,张口就是八万,他们夫妻俩把我老公打的脑门都是伤,我们也没有去追究责任,心想着他们年龄大了,在他们动手打人的时候我们也还手了,结果成了他们要挟的把柄,到现在还追着我们要钱,真的是无语了,我们告诉派出所,我们是受害者,鉴于他们年龄大了,我们也不计较,只出住院治疗费,哪成想,人家还不同意了,说没有8万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我告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那就让他们去法院起诉我们吧!他们夫妻俩现在不是去省就是去市上访,我们身正不怕影子斜,唉!现在都是什么世道啊!欠钱不还的都有理了。

就你描述内容,上门讨债不算私闯民宅。 按照现行刑法 私闯民宅是未经所有权人许可或未经法律授权许可 主观上恶意强行进入并拒绝离开

您这么一问,让我忽然间想起了很多人都知道的一个凄惨故事——杨白劳与恶霸地主黄世仁之间的“你来我往”,大过年的,后者硬是上门逼债,不仅让前者痛不欲生,也引起了所有人的反感,这可是被搬上语文课本的案例,可见人们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的。

大年三十或初一、初二、初三等日子是我们中国人传统春节假期里最重要的,这时候上门做讨债“鬼”明显不合适,严重破坏喜庆气氛,搞不好就可能会闹出“人命关天的事”,这有悖于人之常情,也不符合年前就清账的传统习惯。

一般来说,我们历来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在过年之前“扎帐”,很多单位通常都是在年底前的近一个月就停止对外付款或者结算了,比如说合同款或者工程款等。此时,进账可以但基本不出帐。

另外,对于个人而言,也会安排好自己的过年回家计划,享受家人团圆的温馨时刻,最起码要还清年前的债务,不让债务跟着一起去“过年”,否则意味着“年年欠债”,也不是很吉利的。

那么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就有可能会遇到被别人上门要钱的,或许从处理债务风险的角度来看,这个时候效果不错,一个“要脸”的人无论如何都扛不住的,但也有同样拿不出钱的,比如说前文提及的杨白劳,但他并不是“老赖”,是真没钱还“高利贷”。

总的来说,选择过年的档口上门讨债,肯定是想给别人“添堵”,从情感角度来看是不妥当的。当然我们也得换位思考,假如有些包工头年前不给人家农民工结账,农民工回家过年的路费都没有,如果不上门讨债是不行的。

采用和平的方式上门讨债是不算私闯民宅的,如果采用撬门或者其他暴力性手段到家里讨债就是违法的,很有可能构成比私闯民宅更严重的犯罪。

   

1、债权人找债务人索取债务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但债权人索取债务,不能严重影响债务人生活。如债务人拒不偿还,可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罚款、拘留等处罚)。  

2、上门要账,涉嫌私闯民宅的行为,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所以对于要账,最好采取法律诉讼的途径,暴力索账很容易出现触犯法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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