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发票认证期限新规_认证的发票有规定抵扣期限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00:14:17 人阅读
导读: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抵扣期限是延长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十、自2017年7月1日起,...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抵扣期限是延长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的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认证的规定执行。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 证,认证通过的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

(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 知》2008年12月15日国税发〔2008〕117号)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国税总局发的国税函【2009】617号文规定:自2010年1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要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说有效期为6个月。但请注意,任意6个月的天数合计均超过180天,所以认证时,应略有提前。例如1月1日到6月30日为181天,3月1日到8月31日为184天。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有期限的,一般是按发票上的日期,在180天之内认证的,如果是5月份要认证抵扣的话,是在5月31日23点之前认证的,才可以在5月份抵扣的。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从开票日期起的80内必须认证完毕,认证后才能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延长为180。即从开票之日起顺延180天,在180天内可以认证抵扣,超出期限可以认证,但不可以抵扣销项增值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1、登录进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抵扣勾选,再点击发票抵扣勾选。

2、勾选需认证的进项发票,点提交。核对发票内容,点确定。

3、页面弹出提交成功,点击确定。

4、再次点击抵扣勾选,点击抵扣勾选统计。点击申请统计。

5、页面弹出提示信息,点击确定,页面会弹出已申请报表统计,点击确定。

6、等待数据上传,点击统计查询,页面弹出进项发票之后,点击确认签名。

7、输入证书密码,点击确定。

8、页面弹出确认成功,点击确定,这样进项发票勾选操作就完成了。

准确的说是认证抵扣的月份。可以的。在2月申报期截止日前(国家税务总局2月已将申报期延长至2020年2月24日),所有在20200131前开具的进项发票企业可以认证并选择在2020年1月份抵扣。

扫描认证(办税大厅或自行购买扫描设备)是当月的最后一天(比如只能在8月扫描认证到8月所属期),在发票确认平台勾选认证是每个月报税期的最后一天,在未报上月所属期的增值税前,可以选到未报税,进行抵扣(比如9月还没报8月所属期的增值税,在9月报税期内可以勾选进项放到8月所属期)。忘记认证又没有足够多的留抵税额,那就只能先缴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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