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正常的起诉审查案件的审查期限是一个月。因为该案件重大、复杂,经过检察长批准,延长了半个月。检察院作出延长期限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单纯从审查起诉的期限来看,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
单纯从一审判决期限看,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7日内审查完毕。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因此,是否受理审查的期限没有实际意义。
第一审程序的期限具体为: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月15天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月15天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检察院已经审查起诉,最快多久能判?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果没有羁押,人民检察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起诉均为合法行为,即在12月内起诉到人民法院也有可能性;如果被羁押,还受到管辖,以及补充侦查的影响。
还得多久?一言难尽,少则一个月,多则一年半载。
题主并没有说明案件在哪个阶段了,我估计应该是法院一审阶段吧。因为“退检”指的就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了。
法条就不引了,这几乎是搞刑事法律工作者必须知道的常识了,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法院可以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两次。
退回一次补充侦查,法院又重新计算审判期限,退一次办案期限最多又无形中延长了四个月,退两次那就是八个月了。所以你说,还得多久?
此外,法院还可以延长审限、扣除审限。当中的规定,多着呢?
最后,要注意啥?你是当事人、当事人家属,还是律师?估摸着是当事人或家属吧。
第一,没啥好注意的。如果请了律师,就让律师分析退检的原因,如果没请,就自己问法院吧。
第二,如果案子证据有问题。退检也是好事,可以充分利用该时间向检察机关提供有利线索或者证据,或者让律师与检察官沟通,争取最好的结果。
第三,家属还是该干嘛干嘛,案子一时半会结不了。尽人事,听天命吧,争取必然,顺其自然。
最后,有必要的话,请个好律师跟进,这样自己也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