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能否作为证据_判决书可以做为证据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0:23:58 人阅读
导读:一份规范的判决书,应该将原、被告双方递交的证据以及双方的举证、质证意见、庭审答辩意见清晰地表达出来,这样一来通过判决书就能够将双方的庭审意见清晰的表现出来。在现...

一份规范的判决书,应该将原、被告双方递交的证据以及双方的举证、质证意见、庭审答辩意见清晰地表达出来,这样一来通过判决书就能够将双方的庭审意见清晰的表现出来。

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做到这一点,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由于认知程度、文字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制约,加之没有统一的规范,即便是同一事实同一法律关系的判决书,不同法院制作的判决书千差万别,判决书的质量高低也非常明显。判决书将双方的举证、质证意见清晰地在判决书中完整的表现出来,不是太多。

令人欣慰的是,有一些法官已经在这方面做了很好的尝试,一批高质量的判决书相继展现在大家的面前。 一份高质量的判决书啊,写的有理、有据,让原被告双方心悦诚服,对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也是重大的。

按照法律规定,未经双方当事人庭审质证的证据不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当然这句话在现实操作中也不一定那样严谨,法官可能通过其他补正方法,弥补程序瑕疵。

关键还要看证据本身的三性是否符合证据规则。未经质证的证据本身合法、与案件具有直接关联性、真实性也没有问题。最终,这个证据还会被作为裁判依据。程序性违法与案件实体违法还是有很大差别的。程序瑕疵是很容易补救的,但是实体违法就不一定补救成功。

法院开庭时都会有当事人本人及代理人签字确认的庭审笔录,上面都会记载原被告等当事人对证据举证质证过程。如果证据真的未经庭审质证,法官应该知道采取二次开庭或其他方式补救程序瑕疵,不会随意作为定案依据,触犯这种低级错误。

建议题主可以给法官电话提出质疑或要求二次开庭质证,也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及时纠正法院程序瑕疵。如果法院不愿意改正这种错误,你可以向法院监督部门投诉举报,可以请求上级法院监督或提起上诉程序纠正。

当然,能在一审判决书下发之前让法院纠正最好,防止进入二审程序。因为启动二审程序浪费时间精力,不利于自己权益最大化。还是先致电办案人给予纠正,提出自己的意见,让法官助理传达。实在不行,可以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书。

用尽所有方法都无济于事的,可以亲自找法院负责人投诉处理。包括法院信访部门,检察院信访部门等都是可以主张权利的。如果未经质证的证据,最终被法院作为定案依据下发判决书,还是提起上诉程序救济吧!


  可以作出证据使用。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本案的事实已被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而无需举证证明了,但是,对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生效判决的除外,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相关规定。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没有证据的判决,可能吗?反正我不相信。‘’

依我之见: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一一就是在法官主持之下审查起诉事实丶双方出示诉辩证据丶质疑对方出示证据丶双方辩论证据真伪,最后法官合议庭合议是否认证采信证据的‘’谁主张丶谁举证‘’的打证据战的搏弈的过程。

那么,没有证据就判决可能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切案件的审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而所谓‘’以事实为依据‘’的事实就是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的事实,且有关证据并经法庭审理质证确认无误的证据所证实。

同时,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必须有清楚明确的控诉的违法事实并附有相关证据;

2,在开庭前还须将原告起诉状送达被告,给予被告方庭前针对起诉状所述事实予以答辩并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的权利;

3,庭审过程中法官必须要求原丶被告双方针对起诉状所述的事实出示相关的证据并针对对方证据认证据来源是否合法丶证据是否客观真实丶证据间是否相互关联并形成证据锁连进行辩论;

4,庭审合议庭合议时也是针对双方在庭审中所示证据的上述‘’三性‘’进行合议分析后再决定证据的取舍采信与否并依法当庭宣判,或者择期宣判。

5,从民事裁判文书的行文格式和表述方式看本案例提问者所述‘’没有证据就判决也不可信一一我国的裁判文书,比如判决书往往在表述会‘’经审理查明…,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等提法。不知提问者所持的判决书中是否有上述内容?

从上述民事诉讼法规定来看,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都是紧紧围绕着‘’证据‘’来开展的,一个真实丶正常的民事诉讼和判决结果真如提问者所‘’判决没有证据‘’,可能吗?

反正,我是不相信的。

二,那么,如何看待提问者所述‘’没有证据就判决了‘’呢?

可能在庭前诉状答辩时,被告方对原告诉状及所列证据清单未作反驳答辩而表达的意思是‘’不持异议‘’

也可能是作为被告方的当事人误以为原告方没有证据而拒绝出席法庭,并误以为原告方无证据法院不敢下判;

也可能在庭审过程中原告陈述诉状事后,被告对此无异议丶不反驳丶不发言,让法庭确信被告己黙认起诉状的事实;

由此可见,对于打官司的民事诉讼,原丶被告双方都应在庭前丶庭审中积极收集证据,认真分析和充分使用发挥证据应有的证明案件事实的唯一作用。

三,如果出现了提问者所述‘’没有证据就判决‘’的情形怎么办呢!

依我之见一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二审终审‘’的原则,根据该案还未依法生效的规定,在上诉期限内,被告方及时有效行使法律赋予当事人双方对一审判决的‘’上诉权‘’,就以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无证据判决‘’为由向其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我相信二审法院会依法审查该一审判决,如果的确如提问者所述‘’没有证据判决‘’的话,二审法院一定会裁定撤销一审判丶发回重审;

如果该案件已过上诉期,当事人也可以该案件‘’没有证据判决‘’为由,向一审法院对应的检察院,或上级检察院提请按民事审判程序依法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必须再审,通过再审来纠正本案例所述‘’没有证据判决‘’的严重错误。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法院直接采信生效判决书作为定案依据,主要是针对生效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和它的判决内容----------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可以作为其他案件的证据,法院一般应当直接采信,而不需要再用别的证据来支持生效判决书,但生效判决书里的证据如审计报告等,判决书如果只是提及,而不是采信,则在后面案件里不能直接采信,当然,任何一方当事人把它作为后面案件的诉讼证据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总之,法院直接采信生效判决书作为定案依据,主要是针对生效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和它的判决内容,一个基本原则是法院前后几个案件对同一个事实的认定必须是统一的、一致的。

法院的判决书有审理查明的一系列事实,是不是法律证据?求指示?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中认可的事实是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这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但是这样认定也存在一些问题,假如该判决是一个枉法判决怎么办?一般的枉法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正确,这样的事实是不能作为证据的,所以,只能说排除枉法的判决,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可以当证据。判决书是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作出的,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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