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买的首饰归谁_结婚时的金首饰,离婚时应该归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5:24:00 人阅读
导读:呵呵,有点意思。结婚后的收入是共同收入,由此开支的一些都是双方共有的,要不又从哪里来钱买首饰呢,私藏小金库更是不当的了;如果属于他人赠予而又将赠予转移给对方,要...

呵呵,有点意思。结婚后的收入是共同收入,由此开支的一些都是双方共有的,要不又从哪里来钱买首饰呢,私藏小金库更是不当的了;如果属于他人赠予而又将赠予转移给对方,要是没有标明是转移赠予的,那还是共有的,要是表明赠予的,那就不属于双方的了。呵呵,要命啊,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呐,毕竟一起屋檐下床头上,不可由此伤神费心,更不可由此彼此伤害,因为不值得,尤其男人需要真丈夫。

陪嫁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这个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的情形,法律后果不同。

一、一般情况下,双方结婚并生活在一起,女方陪嫁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陪嫁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的几个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4、父母声明只给女儿个人的。

5、夫妻双方约定各自财产的。

以上三种情况,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其中第2

、第3和第四种情况,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三、补充说明几种情况:

1、陪嫁,是父母给女儿结婚时的当做嫁妆的财物,本质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予,如果为了避免发生未来的争议和麻烦,父母可以在赠予合同中说明,这是单独赠予女儿的,这样,这就解决了陪嫁的归属问题。

2、还有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陪嫁要选好时间点,最关键的时间点是结婚登记日期,这个日期之前父母给女儿的财物,通常会认定为个人财产。这个日期之后给的财物,如果不做特别说明,通常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结婚后,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陪嫁归女方个人所有,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这个约定应该是书面约定。

结婚前所得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女方用彩礼买的首饰、家电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具有彩礼的属性。

而结婚后所得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彩礼,未登记结婚的应当退还。已经结婚的,离婚时要根据婚姻存在时间长短,是否同居生活,而决定全部退还、部分退还或者不退还。

这就看你当时是什么情况了。如果当时你给人家项链钻戒时,就说好钻戒项链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并且到公证处做过登记。那离婚时她的项链钻戒自然应该分给你一半。

若当时买钻戒项链时就是送给人家求婚的礼物,那你还是算了吧,增送人家的礼物那有再要回来的道理?就算上法院,法庭也不会把增给人家的礼物再判回给你的道理,反而显的你不够爷们儿了。再说一曰夫妻百曰恩,就算离了婚也不至于反目成仇吧?

男子汉大丈夫,就大度一点儿,留给她作个纪念吧。

不算,法律上有一种赠予的说法,婚后买的金银首饰,其实是一种赠予行为,这种是单向的,但如果是拿夫妻共同的钱去买的,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的陪嫁品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因为已经结婚,所以男方给的彩礼也不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小可爱本身没买过首饰,但是小可爱周围的人都买过很多好看的首饰呀。

大三的时候舍友就跟男朋友互相见家长了,她婆婆给他送了一条小钻项链,第一次看到这种精致的饰品,我的口水真的收不住了。

图片是我从网上找过来的哈。

第二件饰品是一枚妈妈的戒指,妈妈说是去翡翠店买的,看完这枚戒指,我觉得钻戒神马的简直太浮夸。

结婚戒指应该未婚夫买。因为是一个圈住你未来余生的郑重承诺和请求。

理论上当然要买对戒咯。现在的结婚戒指寓意,则是爱情的象征。 古罗马人认为戒指是矢志不渝爱情和婚姻美满的象征,男人会为新婚的妻子戴上一枚结婚戒指,宣布自己所有权的同时,也是要求妻子对自己忠贞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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