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_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有效期?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5:35:31 人阅读
导读:1、关于董事会决议,董事会通过的提案如果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那么即刻生效,如果涉及重大事项还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那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我国公司法中,...

1、关于董事会决议,董事会通过的提案如果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那么即刻生效,如果涉及重大事项还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那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我国公司法中,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但需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份公司必须设董事会,至少需要五名董事,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一般提案需要至少一半以上董事通过后,方能通过譔事项;

2、关于股东大会决议,一般提案,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半数以上通过,即可生效;特殊提案,需要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份通过;

现代公司法尊重公司的自治,公司的章程,只要不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律上都予以认可,所以《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只要不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也不违反公司《章程》的约定,那么法律上就是予以认可的,没有时效性一说,除非下一次决议推翻前次的决议。

重组的过程简单的说是这样的:股东大会通过后3天内报证监会,如果证监会提出意见那么30天内回复证监会的意见,如果没问题了就3天内向证监会报具体实施报告。如果证监会批准了,那就开始实施,60天内实施完毕的要第二天马上公告。超过60天没实施完的要每月公告说你还没完成重组,超过一年的还要再重新走程序向证监会申请了。上市公司重组股东大会决议上会注明决议的有效期。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2条,股东会决议违法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无效。另一种是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这种情形下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依据你所反映的情况,这份股东会决议属于股东会召集程序违法的情形。   依照《公司法》第40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公司股东中具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这里的表决权是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的。也就是说,因为你们公司8位股东均持股12.5%,那么4位股东的股份总和就超过了十分之一,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但是,同时《公司法》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而你所提及的这次股东会从通知到召开仅11天的时间,召集程序显然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属于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如果没有股东申请撤销,这份股东会决议就是有效的;但一旦有股东申请撤销并且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这份股东会决议将自始无效。   作为公司股东,你有权选择是否请求法院撤销这份股东会决议,若要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这份股东会决议,必须注意时效的问题,按照《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申请期限应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

一、 从问题角度看,其一,股东会决议由股东会作出,董事会决议由董事会作出,两者作出的主体并不相同;其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在议事程序上具有区别,以下对问题的回答仅针对有限责任公司。

二、从股东会决议看,无法仅凭持股90%的股东单方面作出股东会决议有效或无效的判断。原因1:无法得知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若未违反公司章程,则有效。

2、若公司章程未规定,持股90%的股东单方面作出股东会决议有效。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从董事会决议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一人一票,过半数方可通过,与持股比例无关。如果公司有两个以上的股东,则股东单方作出的董事会决议是无法通过的,哪怕其持股比例超过90%。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注:上述对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效力的判断均是建立在会议召集程序、议事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

(京悦所 周娜 袁康迪)

公司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因此形成的决议,此即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在公司法司法实践中,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情形主要有: (1)会议召集人不适格; (2)会议通知或公告瑕疵; (3)非股东或非股东代理人参与表决; (4)决议未达法定最低表决权数; (5)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同样,若董事会决议存在上述情形,直接利害关系人亦可向人民公园提起确认无效或撤销之诉。

作为集体决策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变更后依然有效。

除非股东转让协议中,明确规定某某决议无效,且经过所有股东一致认可(股东转让要经过其他股东的一致同意)。

股东会决议厦门市xx服饰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9日在厦门市xx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xx、股东xx,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会议由本公司执行董事xx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一、 公司营业期限变更为二十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 重新制订公司章程。 股东: 股东: 201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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