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及时_发生工伤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22:26:18 人阅读
导读:谁要求不交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责任,不交就是不规范用工,你要注意维护自己权益。如果真是没交社保,那么就没有工伤保险,但是发生工...

谁要求不交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责任,不交就是不规范用工,你要注意维护自己权益。如果真是没交社保,那么就没有工伤保险,但是发生工伤单位依然有责任赔付医疗费用和必要生活费用。

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应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然后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便员工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首先,并不是发生工伤并不是立马去申报工伤,因为毕竟受到伤害应该先去就医,等病情稳定了,再由单位申报,一般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去社保相关部门在30日内申报。

其次,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以个人名义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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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时,一定要首先督促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公司反映,有劳务派遣公司及时申报工伤。

如果相关公司在一个月内不申报工伤,劳动者和其亲属才有权力申报工伤认定。工伤的认定期限是自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劳动者和家属也一定要注意时效。

只有认定了工伤,我们的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益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工伤申报之后,工伤认定部门会组织调查,通过对急救记录,相关证据中的证人、证言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地出具工伤认定结论书。

如果是工伤,那么就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劳动关系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如果给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拨付相应的待遇。

主要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一定的交通食宿费,伙食补助费,工伤康复费用或器械费用等等。

除此之外,我们工伤治疗期间,是属于停工留薪期,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正常出勤待遇发放工资。至于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有谁支付这一笔费用,那职工就不需要管了。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职工可以拿着工伤认定结论书,提起法律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治疗结束之后去鉴定劳动能力。根据失去劳动能力的多少确定伤残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从一级伤残到27个月本人工资到十级伤残的七个月本人工资,差距还是非常大的。

如果是1到4级伤残,直接退出工作岗位发放相应的伤残津贴待遇。分别是90%到75%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实际上指的就是本人的缴费基数,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真实缴费基数给职工缴费,我们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赔偿。

相应的工资标准,每年都会做适当的提高,2018年山东省伤残津贴调整: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按 180元 、170元 、160元 、150元 的标准增加。当然津贴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需要生活不能自理,按照不能自理的程度分别给予社会平均工资的30%,40%和50%的护理费。

如果5到10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应当支付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以上待遇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基金,那么就有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逃逸怎么办?一般用工单位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两个单位互相踢皮球都不赔怎么办?人社部门很人性化的出台了社保基金先行赔付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职工可以先申请社保基金垫付,相应工伤保险基金应该承担的部分。也就是假设用人单位交了工伤保险。垫付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向用人单位索要。同时相应的违法行为还会被列入单位的诚信记录。

所以,劳务派遣职工也要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妥善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劳动能力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对此问题从我的个人认识观点以及对所学习阅读的法律文本参照,谈谈个人的意见与建议;

说实在作为一名普通劳动者,突然发生工伤,自己及家人往往都会悲痛与惊慌,真的是足于无策,尤其是这工伤争议,更让人痛恼,不知道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里必须注意的是;

一,明确遭遇工伤职工单位的名称(什么单位、法人代表是谁等)对于这种问题,看似简单,但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相当多,且不知道自己单位确切名称的芬动者,尤其在建筑行业中的工程是层层分包,包工后,包工头又雇请农民工,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工伤,就很复杂、困难。

二,寻找与保存好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包括通知、信函、工卡、上岗证,工资单、工衣等)

三,了解与撑握单位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以及是否申请了工伤认定。

总之职工与用人单位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个人意见与建议仅供参考。

雁门风正;感谢您的留言、评论与关注

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的交通事故定性工伤;需先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之前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内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在受损害后的1年内都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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