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 赡养 抚养_什么才是赡养人和抚养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9:01:14 人阅读
导读:最好是不要,必须要脱离关系证明,下嫁和能娶而解决后顾之忧。子女对生父生母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可以看下这个案例,面对这么一个无耻的生父,虽然百般不愿意,但...

最好是不要,必须要脱离关系证明,下嫁和能娶而解决后顾之忧。

子女对生父生母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可以看下这个案例,面对这么一个无耻的生父,虽然百般不愿意,但是还是必须遵守法律!看看你们父母是否比这位网友的父亲做法更无耻更可恶!参考一下这位网友的做法!

我今年二十四岁,是个命运坎坷的孩子,我有一个对家庭、婚姻、子女均不负责人的父亲。在我年幼之时,我的父亲整天只知道在外面花天酒地,从来不管家里的妻儿究竟生活,在外面玩女人,包二奶,荒淫奢侈。在我两岁时我母亲不甘受辱,带着她离婚我完全是由母亲一手抚养成人。从那以后,我们母女和父亲之间再无联系。

岂料,二十二年后,我已经长大成人,且有一份高薪工作,销声匿迹二十二年的生父突然出现,要求我对他进行赡养义务我对这个父亲从心里到感情上,都是极度厌恶和痛恨的,不肯答应。我父亲理直气壮的说,赡养父母是儿女的法定义务,不管我愿不愿意,都必须赡养他。我气愤难当,但是迫于法律,答应将父亲送到附近的养老院,所有费用由我支付。

但是由于多少年得恨意,以及成长过程中所受到的苦难,我根本连看都不想看他一眼。在养老院住了半年之后,我父亲又找上门来,说是觉得我对他太冷漠了,要求我每周到要到养老院去看他,而且要像一般子女对父母那样嘘寒问暖,进到精神赡养的责任。当我听到父亲这样的无理要求,气恨交加,当即怒吼道:“当初我年幼之时,需要父母的精神关爱的时候你在哪里?你把那些精力都放在了外面包养的女人身上,现在那些女人不要你了,你就要我给你精神安慰,你做梦!”

我的父亲依旧理直气壮,说要是不按照他说的做,就要到法院告我,要求精神赡养。 我冷笑地说:“你去告吧,法院就算判决了,我也不会去看你。法院可以强制我给你钱,但他无法强制我给你感情。这世上感情是无法勉强的,你所谓的精神赡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我可以清楚的告诉你,我恨你,从心底恨着你,就算法院判我枪决,我也绝不可能给你丝毫感情,你尽管去告吧!”

我想请教各位法官,像这样不负责任,毫无道德的人渣,居然还有脸要求我对他进行精神赡养,未免太可笑了吧!为什么,为什么法律会要求女儿必需赡养这种人呢?他们配吗,他们够格吗?




生儿育女是父母的权力,子女们无法选择,不管你愿不愿意来到世上,只要父母决定了让你来,最终你就得来。

而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至少要扶养子女到十八岁,只生不养的父母应该说是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有辱为人父母之称谓。

但具体的也是要分清楚父母不扶养子女的原因,是故意逃避责任,还是无力扶养或不可抗力,被迫放弃扶养孩子。如果是被迫、无奈的,那么,作为子女应该原谅父母,并主动的承担起自己的赡养义务。

如若,父母无正当理由故意遗弃或逃避扶养孩子的义务,现在自己老了,想让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在情感和道义上虽说明显的显失公平,但是在法律上父母还是有权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这没办法,人家虽说没养你,可是人家生了你,你也只能被迫的认命了。

对于你这样的问题,我认为很难有一个明确的答复,除非是弄到要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否则是因人而异的,即使是通过法律来处理,也不是千篇一律的,而是根据具体客观实际情况再作出具体分配的。

你所说的子女同时赡养生父母和继父母的问题,我认为除了责任和义务外,其中还包含着很大的个人感情在内,事实上根本就不可能做到一视同仁的,即使是法律裁定的,也只是满足最低基本要求,而没有设定上限的,所以根本就没有应该如何分配这一说。

至于你说到你是由生母和继父抚养的,而生父只是支付一半抚养费供养你,那么说你的另一半费用实际上就是由生母和继父承担的了,而且他们不但只是承担经济费用,还要承担起抚养、照顾、教育的责任(家庭教育),应该知道,你生父支付的一半抚养费是相对稳定的,而生母和继父承担的费用,很多时候是完全超过一半的,这包括其它的日常生活费用开支在内,而且共同生活在一起,所负的责任不可为不大,这些你都应该要明白。

当然你的生父母和继父三人,你都有承担赡养他们的义务和责任,但是如何处理,关键还是看你对他们的感情决定了你对他们的态度,也就是尽瞻养义务和责任的方法,这些是别人难以为你提供意见的,即使是法律也不可以,法律也只是保障基本的责任和义务的,只要不低于下限,法律也无权干涉。

其实这种事情是完全可以通过坐下来协商得以解决的,除非是你想放弃其中一方的赡养责任,或者是根本就不想负赡养他们的义务,否则,只要他们不是无限度的索取,应该如何负责的就如何承担是了。法律诉讼解决只是没有其它办法的办法罢了。

需要尽赡养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你未满18周岁时,一方不尽抚养义务你可以起诉。。等父母老了(离不离婚都一样),子女有赡养义务,父母也可以起诉子女,子女不能以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为由拒绝赡养父母

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赡养,主要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儿女的合理要求。扶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它没有身份、辈分的区别,是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即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和平辈亲属间的扶养。我国继承法、刑法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从国外立法来看·大多数国家采用广义说。狭义的扶养专指夫妻之间和兄弟姐妹等平辈亲属之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东欧一些国家的立法采用狭义说。我国现行《婚姻法》采用狭义说。

现在的时代早已不同于曾经,过去的老旧思想总是觉得父母的一切家当都是儿子的,赡养父母的义务也是儿子,女儿没有财产可分,也不用承担赡养义务。但是,这样的做法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儿女对父母负有同等的赡养义务,也拥有同等的继承权。

儿女对父母负有同等的赡养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018年年末颁布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所以,依照我国《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在法律上对父母均负有同等的赡养义务。

同等的继承权利,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我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儿子和女儿在法律上拥有同等的继承权,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只要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父母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子女,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最后,回到题主的问题上来,父母老了,没有谁更应该赡养父母,儿子和女儿负有同等的赡养义务,经老年人同意,可以签订赡养协议。并且子女不能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法律上不承认与父母断绝关系的做法),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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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赡养人指的是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抚养人指的是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区别:抚养人但 一定不能 是法定继承人 其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的权利,而法定赡养人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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