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故认定书怎么办_拿到事故认定书之后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09:34:22 人阅读
导读:如果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规定日期内向指定机关提出复议。若无异议,可以事故责任划分,按以下两种方式解决赔付问题:1.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赔付条款,可向交通事故处理...

如果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规定日期内向指定机关提出复议。若无异议,可以事故责任划分,按以下两种方式解决赔付问题:

1.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赔付条款,可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提出申情,由其制作调解书,并结案。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付完毕后,此案结束。

与此同时,凭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凭条取回暂扣车辆,由投保单位定损后,到指定修理厂报修。若有人员伤亡,触犯刑律者,按刑法有关条款承担刑事责任。

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谢邀。

交警定责,由于具体情况复杂,一般是一万个案例有一万个定责方式,这没办法的。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交警的任务就完成了,你再申请行政复议、诉讼之类的,是后续了。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行政公文,有法律效力的。目前的国情和具体实际情况,行政复议很少去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除非办案交警有重大渎职或者违法行为之类的,否则行政复议都会维持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初始责任划分。

回到你的这次事故本身。双方责任认定,交警已经做出了一个初步认定,能写进认定书里的责任,肯定是道交法里能找得到的法规条款,你如果申请行政复议,那就是根据道交法规定、事故责任书认定、自己现场实际行为操作,这几个互相比对,看能不能有不一致和互相矛盾的地方。如果找不到能明显说明有互相抵触的地方,那大概率还是不会更改认定结果的。

不管你心里冤不冤,服不服,保险交强险商业险怎么有怎么没有这些问题,这个结果,就很可能是这样了。最后还是希望你能获得比较理想的解决方案,得到公正合理的结果。

就酱吧。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还需要到交警队进行双方调解 ,签订调解书才可以进入理赔程序。如果调解不成就需要到法院起诉来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责任认定之后,民事赔偿问题可以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1、当事人双方应当先行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不愿意协商的,可以直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既不愿意协商,又不愿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出了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书遗失的,可以到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再复印一份。在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后,除将责任认定书交给事故当事人各一份外,在交警部门的事故处理档案中也会存有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慎将事故责任认定书遗失的,可以直接由当事人本人、或委托律师到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复印责任认定书,并由交警部门加盖印章,与责任认定书的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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