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为什么都可以不死_一般死缓是不是就可以不死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4:44:33 人阅读
导读:大部分的死不了。但是这是有前提的,也就是你在判处死缓的两年之内没有故意犯罪的,都会减为无期徒刑,如果表现很好的话会减为有期徒刑。所以这个不是绝对的,主要看那两年...

大部分的死不了。但是这是有前提的,也就是你在判处死缓的两年之内没有故意犯罪的,都会减为无期徒刑,如果表现很好的话会减为有期徒刑。所以这个不是绝对的,主要看那两年的表现。烽火律师团团长回答你 望采纳

中国的法律,代表了人民的意志。除非罪大恶极,能不判死刑的,尽量不判死刑。有些罪大恶极的犯人,被判了死刑,但有立功的表现,所以就改判死缓了。中国的法律,绝不是以杀人为目的。能不杀的,尽量不杀。

死缓期内没有故意犯罪不会执行死刑。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只有在二年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且属于情节恶劣的,才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如果在二年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或虽然故意犯罪,但不属于情节恶劣的,二年期满后,可由法院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则可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扩展资料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死缓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死缓制度最初是作为我党的一项刑事政策发端于1951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中,适用对象是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损害国家利益未达到最严重程度,而又罪该处死的反革命分子。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对于被判处死缓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考验期重计。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重大贪官还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在两年后减为无期徒刑时终身监禁。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刑法》

  是的,一般情况下,被判死缓的罪犯是可以不死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只有在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才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刑法》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首先,我来纠正一点。我国刑法中,没有死缓这项罪名,只有死刑这项罪名!我们通常说的某人被判了死缓,其实就是说这个人被判了死刑!但是被判了死刑为什么不死呢?这就要说到死刑的执行了。死刑的执行被分为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立即执行就不用说了,没得救了!缓期执行则不然,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人,要看在缓刑期间的表现,来决定最后是否还要执行死刑。通常来说,被判了死缓的人一般是死不了的!因为刑法规定,在死刑缓刑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试想一下,谁在缓刑期间去故意犯罪啊,被关在监狱里,有犯罪的心,也没有犯罪的机会啊!所以说,被判了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是不会再判一次死刑的!至于最终是否执行死刑,就要看服刑人员的表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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