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就一定能离吗_起诉离婚就一定能离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16:32:37 人阅读
导读:根据离婚自由的原则,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确定是否支持双方离婚。另外,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

根据离婚自由的原则,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确定是否支持双方离婚。另外,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夫妻离婚无非是走两个渠道,一般首选,就是走双方协商,拿出统一的意见,到民政局离婚的。正由于双方协商不成,意见不统一,才走法律程序进行起诉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只要被告方能够证实双方的感情并没有破裂,并且有办法修复双方的裂痕,和好如初。法院就会认定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希望,能够继续生活在一起。就会维护被告方的利益,把婚姻维持下去。

在半年以内的时间里,可作为夫妻修复感情的缓冲期,是不允许第二次提出离婚的。如果在这一时期内,不能修复夫妻感情,半年以后可以向法院提出第二次离婚的申请。

第二次提出离婚,这就完全证实了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双方再也无法弥合,婚姻已经走进了死亡,就没有再继续维持下去的理由了。何况经法院再次调解,双方都同意离婚,达成了一致的意见。依据离婚自由的原则,法院就没有任何理由把双方硬捆绑在一起,是会下达离婚判决的。

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基本宗旨还是劝和不判离。这是从社会层面家庭层面各个方面考虑的结局,古人说过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说明婚姻不是一句简单离而所能离的,不管男女对于离婚国家还是多少给双方施加了压力。

法院还是本着好说歹劝的方式方法,尽量不让一个家庭拆散。因为离婚给社会和家庭或多或少的带来负面影响,而不是积极向上的给社会和家庭带来光和热。相反却带来了痛苦和麻烦。真正是妻离子散,消及滞后。给每个人心里埋下了忧伤,因为人是感情动物,也是有思维的感性动物。与其痛苦的分手不如将就的过着,有人类就有矛盾,如果不会犯错那他就不是人,是人都有抱怨和争吵。抱怨和争吵是离婚的前奏,也是离婚的前因后果。

离婚率高,说明社会出现了不明事物的推波助烂。家和万事兴,民安才国泰,之所以起诉离婚不一定离得了。

离婚能缺席判决吗?

一、在当前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

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结论:你不去,法官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你所提的问题是想离婚人士普遍所问的问题!

但是,很多人认为,离婚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只要自己坚持离婚的话,即使对方不同意,诉讼到法院,也应该很快就会解决。

其实不然,婚姻虽是契约关系,但是与人身相符的。虽然离婚自由,但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起诉,除非法定情节,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节无效,应准予离婚;具体规定了以下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对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14条标准: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如果不符合上述的情节,一般家庭的夫妻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即使提出诉讼,婚姻案件也有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

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最长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最长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

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所以,坚持离婚的一方到法院诉讼离婚,不是说很快就可以解决的。

如有疑问,请关注可私信!

第一,对方已经提起诉讼,若不想离婚,则在法庭应诉时则明确提出不想离婚的答辩。一般来说,在第一次诉讼离婚时,若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原告方若没有十分充足的证据证明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在第一次诉讼离婚时,是不倾向判决离婚。

第二,虽然不同意离婚,且法院有可能判决不离婚,但任何诉讼都不存在100%的结果,故仍有可能存在法院在第一次诉讼离婚时便判决离婚。所以,也应当做好可能判决离婚的思想准备。

离婚主要就是抚养费归属和共同财产的分割。若想主张小孩抚养权,则尽可能的提供一些证据证明由你来抚养小孩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包括有利于你或者不利于对方的证据。

最后,若一方坚持离婚,最后仍然是可以离婚。不同意离婚,可能导致对方一次诉讼,二次诉讼,也有可能更多次,这虽然确实能够拖延时间,但对于最后的结果未必有着实际意义。有的说,婚姻对于男人来说像是庇护所,对于女人来说却像是枷锁。若是夫妻真的感情破裂,且无可和好可能,也好聚好散吧。

与同事经常出去聚餐,进歌厅唱歌,久而久住,日久生情,造成家庭分裂,离婚的男女都不少,你说,你老公怎么不生疑,要想小家庭过得好,多检讨自己,少出去逛,否则,还是早离婚早幸福。

通常一审期限按照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案件从头到尾少则3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提起,我国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