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法吗_固定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09:33:32 人阅读
导读:先来回答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是否应当续签劳动合同。答案是肯定的,而且用人单位应当保持原条件或提高待遇的方式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不愿续签,则用人单位...

先来回答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是否应当续签劳动合同。答案是肯定的,而且用人单位应当保持原条件或提高待遇的方式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不愿续签,则用人单位无需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续签或降低原条件与劳动者续签导致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那么,如果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又以何标准支付呢?简单陈述如下,感兴趣的可以查看本人发布的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小文章。

先对比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与社平工资,如果超过社平工资的三倍,则按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工作几年支付几个月,最多支付十二个月。如果低于社平工资的三倍,则按月平均工资支付,工作几年支付几个月,上不封顶。工作年限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

另外,经济补偿金支付多少,允许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应当及时申请劳动仲裁,避免过时效。

个案有别,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以上,供参考。




谢邀。

先说结论,当然需要。而且根据不同的情况,甚至企业没有不续签的权利。我们逐一来分析。

1、在签定二次劳动合同以内,到期后给予劳动者补偿后,企业可以与劳动者不续签。

根据劳合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及其实施条例之规定,企业在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后,选择不续签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补偿标准为N。即,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补偿,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个月的标准补偿。补偿金的月标准是指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到期后不允许企业不续签,而要自动延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当劳动者处于以下几种情况时:

受职业病危害未进行离岗检查的、工伤的、医疗期内的、女工三期的、工作时间达十五年以上且距退休不足五年的等情况,到期后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自动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具体内容可参见相关法条)

延续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可以与劳动者不续签,但仍需支付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同上。

3、到期后没有不续签的权利,必须经员工同意且须支付补偿金的方可不续。

如果已经签定两次劳动合同,当第二次合同到期后,企业已经没有权利决定是否与员工续签了,而且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这时的决定权在劳动者手中,如果企业想要与劳动者中止劳动关系,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否则只能违反解除,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选择就要续签,那就要看企业的谈判功力或支付的金额了!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不再续签,但前提是必须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不管在本单位工作几年都只给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46条第五款规定,20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人事部门应该比你更懂法,既然你都提出续签合同而公司还置若罔闻显然是量你不懂法,或慑于维权成本主动走人。如果你真拿了一个月补偿离职正中公司下怀,这是你和公司的一场博弈。你是占绝对优势的一方,所以不用怕,保持现状,公司会来找你的。

如果公司以后给你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那么你之前的补偿金应据实计算,同时合同到期之后的工资应双倍支付给你。如果要与你续签合同,你也愿意继续干,就没必要提双倍工资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公司一直不提续签合同呢?那么恭喜你!一年后你就自动成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了,或者你某天觉得不爽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支付合同到期后的双倍工资(11个月以上支付11个月),当然还有经济补偿金啦!

tmd我怎么就遇不到这样的公司?

(后记 题主不要随意更改描述内容,你这样我中间两段岂不白敲键盘了?)

固定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是合法的,但单位应该提前通知本人。并应给予一年工龄一个月的经补偿金,若下岗应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

谢谢题主的邀请,老朱处理过好多起类似的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补偿赔偿纠纷,结合之前的案件经验,来简要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可能会有三种后果:

公司支付给你5个月工资的补偿

合同到期,公司明确跟你说不续签了,然后给你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那么公司需要支付给你5个月工资的补偿;

从到期后的第二个月开始享受双倍工资

合同到期,公司不说让你走人,也没跟你续签合同,你继续上班,那么从合同到期的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你就是双倍工资;

公司支付给你10个月工资的赔偿

你现在跟公司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到期终止,公司需要支付给你10个月工资的赔偿。


关于具体的操作细节以及注意事项,如果题主还想进一步了解,可以私信与老朱取得联系!

关于原合同到期限,这个续签问题吗,你看看你的原合同上的条款如何规定的。一,如果合同上的规定,之要员工犯不了原则性的错误,就的必须续签合同,有特殊情况必须辞退的外。二,你们就好好的看看合同上签定的内容,安合同的规定续签合同就行吧,如果单位顾意的找毛病刁难吗,你们就上劳动局,请求处理以下吧。三,如果强行你们辞退吗,完全可一安合同的续签规定,请求依法给你们预以补偿损失,因为他担误了你们的,招聘工作的年龄。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感谢邀请,老朱来回答一下这个很有代表性的问题!

先说答案:不属于违法解除!但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的问题其实包含了两个重要的概念: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劳动合同的(到期)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

在劳动合同未到期之前,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解除的情形非常复杂,既有劳动者单方解除,也有单位单方解除(包括强制违法解除),还有双方协商解除。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单位需要承担赔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有责单位解除,单位无需承担赔偿金;其它情形不一一赘述。

劳动合同的终止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和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到期终止都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以为劳动合同正常到期了,双方就一笔勾销、两不相欠了。

事实上,《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单位和劳动者的责权利规定的非常清楚,如果双方能够就续签达成一致,则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企业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情况则比较复杂:

  • 劳动者主动要求不续签,企业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 企业提出的续签条件≥原劳动合同条件,劳动者不愿意续签,企业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 企业提出的续签条件<原劳动合同条件,劳动者不愿意续签,企业需要支付N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回到你的问题,公司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并不违法,但需要向你支付N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属于违法了,你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提起仲裁申请,但需要注意保留和整理相关证据,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有太多的套路了!

@头条职场 @李国庆 @头条号 @混沌大学 @HR新知派

建议可以看看鞋本工具书!

针对题主这个问题,我看了前面几位的回答,发现其中或多或少都有不妥之处,我想借机补充纠正说明一下,让题主能更加清楚明白。

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不满十五年,合同到期了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续签吗?

可以非常明确肯定的告诉题主,单位是绝对不可以的!具体理由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你的这个劳动合同本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过从题主的说法中“到期”,可以看出用人单位与题主签订的依然是固定期限合同。

如果这个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题主主动提出签订的,那用人单位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欺诈行为,这个已签订的固定期限合同是无效的,至少是属于部分无效合同,也就是合同约定的劳动时限,是属于无效的,其他合约条款依然有效!

只要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没有合同到期这一说法,也就不存在用人单位继续签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了。只要用人单位要解除合同,便是违法行为,必须给予经济赔偿金!

这里有两个地方题主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与注意。

①、每次劳动合同的签订,都是你主动提出要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吗,还是单位主动提出的?

因为这涉及到这个固定期劳动合同是否有效问题,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此合同有效,若是用人单位自行决定的,则是无效合同!

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明确了:如果你已连续签订了二次固定期合同,以后的劳动合同应该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因此题主的这个合同即使到期了,用人单位也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关系,事实上,你的这个固定期合同已经不被法律认可了,只能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又该怎么办?

1、如果用人单位非要以固定期合同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题主必须坚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n(n+1)月工资。若用人单位没有提前告知解除劳动合同便是n+1,否则是n月工资。

2、毕竟题主在用人单位工作多年,就这样随便打发,让人难以接受,题主要尽可能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按经济补偿金2倍执行。简单点说,就是前面的2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即2n(2n+1)。

不过通常用人单位不会轻易给予支付赔偿金,往往会走仲裁与诉讼之路才可能实现,因此相对很麻烦。

这里题主需要先与公司协商处理,如果不成功,就要先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裁决前面签订的固定期限合同无效。这一步十分关键,只有先否定后,才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3、所以,题主应该提前做好下面两点证据材料收集。

①、这里需要收集好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牌、工资卡(条)、平常工作文件、处理资料以及公司有关工作的具体安排分工手册等资料,最直接的去银行打印工资流水清单。

这只是为了证明你属于公司员工,为这里上班工作。

②、接下来你将收集好公司随便解除合同,违反《劳动法》的纸质材料,例如:解除合同告知书、通知单,或者是人事谈话口头告知(这里最好是录音或视频),增强证明公司违约材料的多样性、公信力。

这些材料证据在走诉讼途径时,将会被要求提供,因此要提前准备为好。

4、赔偿金的获得途径与方式。

(1)、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2)、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个赔偿金最好是与公司协商处理,如果走仲裁诉讼将会非常耗时耗力,普通劳动者难以承受。当然也可以委托律师处理,那就简单多了!

注意,如果公司没有给题主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还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或者是赔偿。

当然要求公司为自己补缴,将来老了才会有一份保障。因为你只要交满15年,便可以享受了,现在已快差不多了。所以,最好是要求公司为自己补缴这十多年的社保。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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