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当事人不服的应当收到后三日内对向交警上一级部门提出行政复核。
对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警无权也不可能对交通事故判决。交警只能是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如果不服,可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
交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不具有法律强制力,调解不成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六是一天、六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经过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