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交通肇事逃逸罪_交通肇事逃逸会怎样?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12:20:11 人阅读
导读: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来讲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第一种,最常见的就是,发生事故后,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的。第二种,肇事者将伤者送至医院,但未报案,无正当理由离开现场的;...

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来讲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第一种,最常见的就是,发生事故后,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的。

第二种,肇事者将伤者送至医院,但未报案,无正当理由离开现场的;或者给受害者留下虚假的姓名电话等以后离开医院。

第三种,报案后不听候处理擅自离开处理现场。

第四种,肇事者在调查期间擅自离开调查场所逃匿的。

第五种,事情未协商达成一致,未留下本人有效信息强行离开的。

至于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大致是这样的: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包括:

致死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驾、毒驾、无证、明知安全装置失灵以及明知拼装报废车辆的以及严重超载的)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特别恶劣情节包括以下情形: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犯罪还有两种特殊情况: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谢谢悟空小秘书邀请!

对于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者,公安机关一般都会进行拘留,但也不是一定会进行拘留,而且所处的拘留是行政拘留。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时在发生。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与人身伤亡。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由于害怕承担责任或存有侥幸心理,而选择了逃逸。造成了交通案件性质的改变,所受的处罚会加重。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拘留,拘留分为两种:行政拘留与行事拘留。交通事故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反行为,给于一种最严厉的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最高期限是15天,由公安机关决定。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期限不超过20天。行事拘留在此就不作说明了。那么发生交通事故逃逸会拘留吗?

《一》会拘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减轻责任。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二》也可不拘留

当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后,逃逸者自行投案或认罪态度较好,公关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不拘留。使行保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取保侯审,虽传虽到。条件是要有保证人,交纳了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

由此可见,肇事逃逸者,一般都会拘留,但也不是一定会进行拘留。

最后小编提醒肇事逃逸者,遵守交通规,文明驾驶。为自己与他人的生命着想,一但发生交通事故,千万不要逃逸,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以免加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 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4.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3〕15号)第二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1、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按照你所说的情况,这些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具体什么才是交通肇事罪,因为楼上的朋友贴的很多,所以这里我就不再多说。2、但是他们无故殴打你老公的行为很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脸部、头部、身体多处受伤”,建议马上去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程度,可以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定罪的话将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构成轻微伤,可以处治安拘留5-10日。3、“自行车前叉、前轮撞坏”等等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4、法律的问题就是上面这些,但是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肇事者,前面所说的一切前提都是在有被告,即肇事者,因为他们现已逃逸,无法明确的寻找,所以建议你马上报案,同时寻找目击者希望能查出肇事者的身份。5、最后希望这件事能顺利的解决,接楼上的话,祝你们好运。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肇事逃逸后的处理方式:一、前行为未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处理:肇事者违章肇事如果只是致被害人轻微伤、轻伤或者只是造成了牲畜(如猪、牛、羊等)死亡的后果,财产损失数额不大。此时如果肇事者逃逸行为本身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肇事者不构成犯罪,对肇事者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因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属于量刑情节不属于犯罪构成情节。关于“交通肇事后逃逸”这一情节是属于犯罪构成的要件抑或是量刑的情节,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既是一种量刑情节,又是犯罪构成的一个要件。在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逃逸就是量刑情节,在行为人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逃逸则可以是该行为构成犯罪的一个构成要件。因为“在有些肇事后的逃逸案件中,确有证据认定肇事者只负次要或同等责任,这种肇事行为本不构成犯罪,只是因为具有逃逸这一严重情节后,综合考虑其社会危害程度才认定犯罪的。”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是一种事后行为,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的大小,但该事后行为对其先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起决定作用,也就是说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不能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在有证据认定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的前提下,即使行为人有逃逸这一情节,也不能认定该交通肇事行为就构成了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行为人只有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以致发生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事故时,其行为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并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有违规行为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即使肇事者有事后逃逸行为,肇事行为亦不构成犯罪,否则就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因此我们认为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只是一种量刑情节。二、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后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理:肇事者违章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时肇事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肇事者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驾车逃逸,但没有因逃逸而造成严重后果。这种情况符合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处罚情节,对肇事者应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害人得到其他人的及时救助而脱离危险,从而没有造成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后果。2、虽然在逃逸过程中已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如行为人肇事当时就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将被害人装成重伤并且濒临死亡,而没有任何挽救生命的可能性。而行为人驾车逃逸后被害人最终死亡。此种情况下被害人死亡是行为人先前肇事行为的结果,并非肇事者逃逸造成的,因此不属于刑法第133条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当然也不应当使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档次。只能按照第133条的第二个量刑档次予以处罚。3、行为人肇事将他人撞成重伤,但并不具有使其死亡的现实危险性。比如行为人逃逸后被害人在被抢救途中再次发生交通事故直接被撞死,或者由于医生的严重不负责任或意外事件致使被害人死亡。这种情况下,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的因果关系进程因其他因素的介入而中断,行为人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责任已经转移到其他因素的责任范围之中。此时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是被害人死亡的条件而并非原因,让肇事者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负全部责任有违公平。因此此种情况也不属于刑法第133条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也只能按照第133条的第二个量刑档次予以处罚。

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交通事故逃逸是在交通事故中,严厉打击的一种行为。很多驾驶员可能对逃逸的概念不是很清楚。今天我给大家谈一谈逃逸构成了条件都有哪些?



一、当时已经知道了交通事故发生,也就是明明确确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在我所处理的交通事故中,如何来确定驾驶员是逃逸交通事故。一般我们会从现场的一些证据来调取。比如说在路面上已经有明显的刹车痕迹,发生碰撞后也有汽车上的散落物,但是车辆没有停。如果驾驶员即使在口供中不承认知道自己发生交通事故。我们根据现有的物证也会定驾驶员为逃逸嫌疑人。


还有一种交通事故,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车辆行驶五六百米,下车观望事故现场,然后又驾车离去。当警察问他为什么开车离去?一般他会说自己看到现场应该没有撞。出现这种情况作为交警部门,也会把驾驶员列为嫌疑人的。

前些天我处理了一个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离。20分钟以后又开另一辆车到事故现场。因为目前我们的监控已经覆盖相对的比较多。所以很快将他锁定,在铁的证据面前下他承认是他自己开的。现在科技技术非常发达。如果驾驶员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应该是下车抢救伤员报警。



第二个当事人逃离现场的主观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

在这个方面的话主要体现在当事人。逃离事故现场是由于害怕被人发现。有很多逃逸事故的驾驶员,都存在喝酒现象。害怕自己的执照被吊销所以抱着侥幸的心理,逃避法律追究这一块儿。在目前的交警部门的认定上。主要是通过对驾驶员询问笔录了解当时的心态。为什么要驾车离开现场?

我处理的一个交通事故案子,中间驾驶员弃车逃离现场。没有报警,而是给予给他的朋友打电话,让朋友先到现场顶替是驾驶员。由于他的朋友对事故不了解,在交警做询问笔录中就发现了很多破绽,通过咱们民警耐心的做工作。他的朋友承认他是顶包的。这也就间接的证明了驾驶员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


第三个当时实施的驾车或者弃车逃离现场的行为。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不在现场,交警到达现场后要快速准确的判断驾驶员离开现场的原因。有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医疗救护车拉走了。这就不是属于弃车逃离现场,他已经受伤了到医院去,没有报警的能力。我们希望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在你神志清醒的时候,一定要记着先报警。给抢救伤员要留有足够的时间,避免交通事故的二次发生和再次伤害。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如果三个条件都存在,这就是一起典型的逃逸案件。

交通肇事逃逸在责任认定上一般定为全责或者是主要责任。为什么在有很多当事人不理解,为什么交通肇事逃逸不能定全责?还有可能定主要责任呢,其实我们交通事故的发生,是要全面分析和考虑。有一些交通事故,对方也是存在有严重过错。但是另一方因种种原因逃离现场。所以在定责任的时候作为交警部门需要维护,大家每一个人的公平公正合理。我举一个例子。有一起交通事故发生追尾事故。前车认为自己的车辆损失比较小也就算了。和对方说了两句就驾车离去。后方车辆发现自己前面的发动机损失巨大。报警之后说前车驾车逃离。交警在事故认定的时候,虽然前车有逃逸的行为,但是在责任认定的时候没有认定全责,定了主要责任。

接下来我给大家提供一段小视频资料,我们共同分析和研究一下。


在这个视频中,我们可以听到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里面的对话。乘坐人已经在大声的喊叫让车辆赶快停车,但是驾驶员没有采取任何停车的动作,而且是加速行驶。在谈话中提到了大家都喝了酒。在这个案子里面就具备了逃逸交通事故三大要件。第一个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第二个,喝了酒,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第三个,客观上驾驶车辆逃离了现场?所以这是一起典型的逃逸事故。这个案子虽然前方车辆有转弯的行为,但是在责任认定的时候,经过大家集体研究定逃逸车全责,因为性质非常恶劣。



今天给大家共同学习了逃逸事故构成的三大要件。也和大家谈论下交通事故逃逸在责任认定的时候应该定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如果有说的不足之处,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大家!

根据你描述,不算肇事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您好,根据交管部门出台标准,有8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一、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8种情形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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