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破产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_企业破产是否强制解除劳动关系?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6:56:28 人阅读
导读:按照法定的程序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在破产程序中,企业应优先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和相关社会保险...

按照法定的程序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终止。

在破产程序中,企业应优先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和相关社会保险的费用。如果工资和保险补齐了,由于劳动关系终止,以后,社会保险用新的用人单位接续,没有新的用人单位接续的,则由劳动者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和与原单位无关,因为单位破产了,劳动合同已经自动解除了。有一项政策规定须注意:在下岗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社会保险可以断缴,等接续时不影响交费年限的接续。

员工不用找公司解除合同,公司自然会找你!

你离职时,请单位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然后,你去社保局打印交费清单和办理相关手续。到新单位或家乡后,你把这些手续交给新单位或家乡所在地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后就可以续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被法院判决破产,劳动者与其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但企业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是中途破产进行重整,与之前企业合同期继续的话,与重整后的企业依然存在劳动关系,重整后的企业必须履行重整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随意解除的话,要支付赔偿金。

原工作单位破产解除劳动合同,买断工龄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领取失业金,是否合规合法?具体我们来分析一下。

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只有具有以下资格的人,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所以题主是符合第二点,原工作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但还有其他两点需要满足,即在工作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帮你买了失业保险,并且邀纳了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同时需要到所在地劳动就业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愿意重新就业的。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不能享受办理失业保险金。

买断工龄并不能是构成不能不能领取失业的必然条件

买断工龄是破产企业对工作多年的员工进行的一种补偿,这种补偿是依据劳动合同法来进行的,和到社保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冲突,但要注意的事,你在获得相关的补偿后,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出具离职证明,并一定有非劳动者本人自原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才能去申领失业保险,如果有本人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这点非常关键。


所以在你交纳满一年失业保险金的情况下,单位离职证明上写明要你非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并拿着劳动合同去劳动就业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就可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户口所在地是每月领取失业的,并需按要求进行就业登记和参加就业培训。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