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生活费的法律规定_上海待岗生活费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23:44:44 人阅读
导读:您好,我做了十几年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对于公司停工待岗、就是不裁员的套路,遇到过不少。很多朋友碰到这样的情况,一时间头脑发懵,不知道如何去判断和应对!实际上关于这...

您好,我做了十几年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对于公司停工待岗、就是不裁员的套路,遇到过不少。很多朋友碰到这样的情况,一时间头脑发懵,不知道如何去判断和应对!实际上关于这一块并不是复杂,只要好好看一下,不难!

公司效益不好,但就是不裁员,并且停工待岗,关键还让员工每天打卡,这种情况下直接发最低工资,那么可以先明确地说,这个不合法!但我们要注意时效。

一、公司停工放假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如果遇到效益不好、不可抗力(比如疫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短时间内不能正常经营的,那么的确是可以进行停工放假,不过要符合以下这些条件。

1、公司停工待岗的理由必须合理合法。你们公司如果真的是效益不好,那还能说得过去。

2、公司必须要书面通知,并且说明停工待岗的有效期,以及待岗期间的工资社保如何计算。

3、公司的停岗待岗必须不能具有针对性,必须是范围性的。你们公司让整个车间待岗,还是能说得过去的。

4、停工放假在1个月内的,按照正常上班工资,足额支付,停工放假在1个月以上的,且公司没有安排员工工作的,按照当地工资最低工标准支付,或者额外约定一个生活费。很明显,这一块你们公司做的有问题。

二、你们公司这种做法,在公司发放上存在问题!

如果从您的描述上来看,公司安排停工放假理由也能说得过去,而且是整个车间待岗,同时公司每月也按最低工资发放给你们。

那么不合法的地方就是,公司每天让你们打卡去公司待着!

如果公司不用你们来上班,那么公司的确可以停工放假,并且从第二个月开始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但如果公司让你们来公司打卡,那么即便没有安排你们去车间,但由于这个是公司安排的,所以不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发,这个属于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我们可以去劳动仲裁。

而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明显就是想通过停工待岗的方式,以低工资,迫使你们自己离职,同时拉低你们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么到后面再辞退你们,就不用支付那么多的补偿金了。

另外,公司必须让你们打卡,就是担心停工放假期间,你们出去找临时工或其他赚钱的工作,来和公司耗着。但公司这样做,同时又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肯定是不合法的。

所以,你们要及时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并且保存好每天打卡的视频、以及公司让你们在食堂待着的视频,这种事情不要拖。

三、最关键的是要注意时效性!

即便公司这样做存在一些违规点,但如果公司持续这样按照最低工资发给你们,如果时间拖久了,就会视为公司和你达成一致,到那么时候,你再说公司不足额支付工资,恐怕很难被支持!

总而言之,对于这种情况,你们公司的做法肯定是不合法,一定要第一时间去投诉或劳动仲裁,这事拖的越久,你们越被动!

你好,企业让老员工待岗,在待岗期间按最低生活费的70%支付老员工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你们老员工可以拒绝待岗,要求企业恢复原有的工作和工资待遇,如果企业不答应,你们老员工可以到劳动部门去维权。具体的解说和操作方法如下。

一、企业让老员工待岗,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所以待岗期间的工资按最低生活费的70%发放自然不合法

你们企业让老员工待岗,这就是说年轻的员工还可以继续工作,也就是说企业让员工待岗具有选择性,所以企业的待岗行为是人为造成的,而不是因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客观条件造成的所有员工没办法工作而产生的待岗现象。因此,你们企业让老员工待岗是不合法的。既然企业的待岗行为是不合法的,那么企业按照最低生活费的70%给待岗的老员工发工资也就是不合法的。

二、待岗没有法律意义,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企业不能强行要求老员工待岗,更不能给老员工少发工资,所以按最低生活费的70%发放没有法律依据,公司的待岗和工资发放都不合法

我们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规都没有任何有关企业待岗的描述,只是规定由于企业的原因出现生产经营无法正常开工时,企业可以选择停产,对员工进行放假。但即便是这种情况,放假的头一个月也必须按照员工正常上班的工资发放,从第个二月起按照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也没有出现过按最低生活费的70%发工资的规定。所以说企业要求你们老员工待岗并且按最低生活费的70%发放工资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三、老员工必须通过劳动维权的方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你们老员工来说,企业之所以要你们待岗并且只支付最低生活费的70%工资,目的很可能就是想要逼迫你们老员工自行离职,从而减轻企业负担,减少企业成本支出。所以,你们老员工必须对企业的这种行为采取维权,否则老员工的利益将会受到极大的损害。

我建议你们老员工集体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反映企业要求你们待岗的问题和工资发放问题,请劳动局出面解决你们的难题,一般来说,只要你们老员工一起维权,应该可以妥善解决的。

如果说劳动局都没有办法调解企业和你们老员工的事,那我建议你们老员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按照正常工资待遇补足待岗期间的所有工资,同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这个是可以做到的。

总的来说,企业让你们老员工待岗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不合法的,所以企业给你们待岗的老员工按最低生活费的70%发工资也是不合法的。你们老员工应该联合起来维权,要求企业恢复工作,并且按正常工资补发待岗期间的所有工资。

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息工待岗期间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80%的工资,同时缴纳社保费待岗源于计划年代的国有企业,当然现在很多国有企业也还在沿用该制度,而且,很多非国有企业也采用待岗制度,这一制度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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