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对公司的影响_什么是股权代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04:59:05 人阅读
导读: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需要明确的是,股权代持协议,如果是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般情况下,均具有法律效力,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

需要明确的是,股权代持协议,如果是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般情况下,均具有法律效力,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亦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所以综合而言,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均有法律效力。

股权代持委托人所享有的权利

股权代持委托人,即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应为隐名股东,故《公司法》上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实际出资人都应享有,包括: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股权的处分权等等,但这些权利的行使,都需借助名义出资人,即显名股东去配合。


想了解更多与股权代持相关的信息,可参见我的专栏《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控30讲》中的文章《何为股权代持?股权代持合同效力如何?》,内有股权代持协议的模板,供参考。

代持股权90%,作为显名股东,不是公司法人代表,一般是不会有风险的。但特殊类型公司,比如带资质的公司,会有一定风险。

第一、代持股权会有哪些风险?

01、民事责任。我们都知道,作为有限公司,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责任也就到顶了,不会再产生额外产生经济、民事责任。

那么,问题也就来了,现在公司注册资本普遍采用认缴制。也就是说,公司成立后,股东出资责任普遍都没有到位。一旦公司对外负债,股东出资又没有到位,那这个责任自然就是股东承担。

直白点的说法就是别人让你去挂名当股东,占股90%,假如注册资金100万,公司成立后,注册资金没有实缴到位,只是认缴出资。后来公司对外负了债务,公司又没有偿债能力,债权人就会要求股东承担责任,这个时候你面临的风险就是承担90万以内的债务责任。

02、行政责任。如果公司违规经营,触犯了行政管理法规,公司会受到行政处罚,比如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之类的,相应的股东或法人代表就会受到行政处罚,比如罚款、警告、行政拘留之类的。

同时,这些处罚记录会在工商系统中查询到,影响你本人的信用记录,影响你以后开办自己的公司。

03、刑事责任。如果公司经营活动触犯了刑法,挂名股东肯定是首先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比如你们开了家科技公司,帮别人开发了游戏软件,而这个游戏软件又是涉赌博的,那么你作为挂名股东就是单位犯罪的责任人,会受到刑事处罚,比如拘役、罚金、有期徒刑都有可能。

第二、一般代持哪些公司股权容易爆发风险?

正常经营的公司一般都是不会有风险的,实际经营者为人、公司经营业态和公司资质是很关键的。

01、出资不到位的公司。出资不到位,去帮别人代持股权,等于就是帮别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道理是一样的,风险也是一样的。

02、违法经营的公司。开公司就是为了开展违法业务,获取灰色收入,比如开家科技公司,帮人开发赌博软件,那基本就不是代持股权那么简单,其实就是共同犯罪了。

03、带资质的公司。很多带资质的公司都是需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挂名股东,比如评估公司,需要3年以上证书的估价师挂名股东才行,实际投资是别人。如果评估失实,虚假评估,首先承担责任的就是股东估价师,意味着估价师的执业资格证保不住了。

04、老赖开的公司或不诚信的实际控制人开的公司。这就是投资人选择问题,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是老赖、不诚信的人,你去帮他代持股权,不是明摆着羊入虎口吗?

第三、如何规避这些风险?

绝对规避风险的办法是有限的,只有不代持股权才能绝对控制风险,一旦代持股权,风险只能尽量降低,而不能绝对控制。

01、签署代持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各类责任的承担,出现各类责任的赔偿办法。

不要小看这个代持股协议,有时候会救命!特别是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只是挂个名字的股东,平时还对公司业务一无所知的那种,有这个协议在,出现刑事责任时,分情况不同,多数时候都是可以免责的。

而出现民事赔偿责任时,代持股协议又能成为挂名股东追偿实际投资人的依据,还是蛮重要的。

02、缴纳保证金。还是回到注册资金100万的例子,代持股90%,民事赔偿责任的限额就是90万,因此,如果你老是担心,可以让实际投资人缴纳90万保证金到你这里,至少民事赔偿责任就全部免除了。

03、避开高风险类型的公司。如果是上面说的风险比较高的类型的公司,就不要去代持股权了,尤其还是代持90%股权。如果只是一般的贸易公司,餐饮企业,代持股的风险就很小。

最后、小菜建言

不管是挂名股东,还是实际控制人,大家相互走到一起,就是缘分,也是信任。公司本质上是“资合”+“人合”,也就是资金和信任的结合。只有知根知底,值得信任的人才值得去挂名,基于利益去挂名的,风险性都是比较大的。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股权代持五大风险及应对方案:

1 股权代持没有证据证明,导致实际股东权益受损

建议隐名股东应当与显名股东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无利益相关的第三方作为证明人签字。此外,在转账中应当进行备注,如:购买×××公司股份等。

2 股权代持协议无效,投资款仅做返还处理,无法得到分红,股权增值等利益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股权代持协议违反了上述规定,则会导致协议无效,法院一般判决返还投资款,而无法支持分红和股权增值等利益。所以,在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时,应当排除违法上述五项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3 公务员通过股权代持经商,或被开除公职

公务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以股权代持的形式经商的;外商为规避外资准入政策,通过与境内企业或个人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以隐名股东身份投资于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和政策禁止或限制外商进入的行业的;隐名股东规避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显名股东名义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的。

4 隐名股东利益受损,仅能要求显名股东承担责任,无权要求公司承担

此种情况下,由于个人的承担能力相对于公司较差,如果隐名股东利益受损,显名股东有没有赔偿能力,那只能“哑巴吃黄连”,而不能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建议隐名股东加强对显名股东的监管,时刻警惕其财务、经济状况,避免因显名股东转让股份,使隐名股东农利益受损。

5 法律规定严格,隐名股东无法取得股东地位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份需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所以,有可能在显名之后仍然受到其他股东阻碍,而无法取得股东地位。

这个代持协议对你和你们老板是有效的,但无法对抗第三人。总结而言,你具有如下风险:

1.刑事责任风险。在酒店涉及单位犯罪时,你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风险。在注册资金未足额缴纳时,债权人了在未缴纳金额内要求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公司无法清偿债务而被强制执行时,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介入失信人名单,限制处境,限制高消费。等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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