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费管理费滞纳金_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的计算公式?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11:16:48 人阅读
导读:谢邀。先再纠正一下这个说法,不是“滞纳金”,只能算是违约金。拖欠物业费可能产生违约金,这个要看《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比例。你问题中的这个房子,145平,物...

谢邀。

先再纠正一下这个说法,不是“滞纳金”,只能算是违约金。

拖欠物业费可能产生违约金,这个要看《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比例。


你问题中的这个房子,145平,物业费0.85元/平,每月物业费是123元。共欠本金7000,就是说欠了57个月,将近5年。违约金收6000元,明显约定比例过高。


实践中,物业公司计算违约金,更多对业主来说是一种制约,并不会过分主张。

在没有诉讼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协商,只要补交欠费,多数物业不会强行索要违约金。


如果业已提起诉讼,物业公司必然将违约金列入诉讼请求。

此时你要看《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比例。一般来说,物业费的违约金比例多数约定是日千分之二或千分之三左右;

而部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往往约定在日千分之五甚至更高,这就出现了违约金超过物业费本金的现象,就是所谓的天价违约金。这明显与合同法的立法精神相悖。


你可以直接要求法院进行调整。另外,若由证据反映物业的服务存有诸多不到位的现象,

人民法院甚至不支持物业公司的违约金主张,只会判令业主缴纳所欠物业费本金。

物业不作为,因此业主只能以拒交物业费作为惩罚,结果被物业要求缴纳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这种事是不是合法合理?

首先,我们应该了解滞纳金是什么性质,什么情况下才能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是按照法定义务应该向国家缴纳而未缴纳的钱款。属于行政概念的带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款项。一般适用于应交未交的税款以及行政性规费等。

第二,物业公司属于商业性服务企业,不是国家法定机关,因而无权收取所谓的“滞纳金”。纵然是和物业打官司,这个费用也不会判赔。如果合同里是违约金,那么会根据合同内容判赔一定的违约金。因为业主不交费属于实质性违约,而物业公司不作为,除非你有明确证据。

第三,违约金不是物业公司想收就能收的,必须提供该业主不交费给其带来的实际损失。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第四,物业公司想要收取物业费之外的违约金,必须得到法律认可。一般在物业起诉后,法院会进行调解,只要业主同意缴费,物业根本无法收到违约金。如果物业公司不同意调解,而业主同意缴费,那么最后的结果依然是不会判处违约金。

对于这种事,最好是等物业起诉,业主也要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物业不作为。所谓的滞纳金违约金也就是吓唬胆小的业主,让其尽快缴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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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物业费必须按时交纳,物业管有管理费用,假如有一半业主都欠物业费,请问:物业管理怎么运行?小区工作人员,保安,清洁工每月发工资,都是从收取物业费中支出,没有物业运营,业主与物业多项业务来往也会受影响,同时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对没有其他意外原因,不交纳正常物业管理费,收取滞纳金是合情合理的。

可以啊!

刚刚才修改了物业公司要发布的收取今年物业服务费的通知(本人是业委会主任)。其中就有一条:对跨年度的欠费,按日计收滞纳金。

收取滞纳金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因为只要在交费期限内交清费用的,就根本不会产生什么滞纳金。

本小区滞纳金的出台是经历过痛苦的。当初老物业公司退出的时候,业委会委员动员广大业主去找愿意承接的物业公司,根本就没有报名的,原因就在于欠费率太高了。后来,业委会作为决定,业委会代收欠费,也还有很多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清,这引起了以前按时足额交费的业主的强烈不满,近而形成了一个共识:欠费业主是占有了交费业主购买的服务质量,并且拉低了交费业主购买的服务质量,实质上是损害了交费人的权益。在收取相关费用的时候,绝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有的小区,物业公司对拖欠了好几年的欠费收取,采取了打折的方式,这引发了老实交费人的不满,这样就会像传染病一样,让欠费、迟交的人越来越多,最终导致小区的恶性循环。为此,业委会经过征询了很多业主的意见后,提出了收取滞纳金的动议,方案经业主代表团审议后,表决通过,之后交由物业公司执行。经过近三年的实践,本小区的欠费率基本为零。

但是,业委会在支持物业公司的同时,对物业公司也有严格要求,其一是物业公司向业委会缴纳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二是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地方,经业主考核团考核或者临时检查发现后,由业委会对物业公司开出“罚单”,在保证金中扣除。也就是说,物业公司愿意交保证金的前提,是业委会要有担当,其也愿意接受考核。如果业委会没有担当,人家凭什么愿意交保证金呢。

再比如说,本小区的公共电费,包括电梯电费、二次加压电费、公共照明电费等,是物业公司代收后全部移交业委会,由业委会向供电公司交费的。这些费用都是一月一交清。那么问题就来了,假如一个月的公共电费是8000元,有人迟交了,只有6000元,那么供电公司收取小区的滞纳金难道只会按差额的2000元计费吗?显然是不会的。那么按全额计算出来的滞纳金,该由谁来承担呢,显然不可能分摊到按时交费的业主身上,只能由迟交的那些人来承担,这些人承担的滞纳金的数额,就远远不是他自己欠费的那一点点了,而应该是总额电费产生的滞纳金。正因为本小区推出了这些机制,才保证了欠费率接近于零,物业公司也才愿意接受业委会组织的考核。

总的一个原则就是:谁也不是为了那点滞纳金,目的还是按时交费。

可能有的人又要提出了:那我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该怎么办呢?

这也好办啊,对物业公司不满的人,大可主动报名参加到业委会组织成立的对物业公司的考核中去,甚至参加制定对物业公司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积极参加监督和考核,促进物业公司按合同办事,按规则做事。

支持取缔物业,很多物业他管理了啥?方便了谁?高收费,低服务……说到服务就是……他们任何的一个人收入都是在每一户住户身上拿的,现在变得理直气壮的要求你住户不能这样,不能那样,还得按照他的规定去执行。等于……你家里请了一个保姆来管你,等于你是一个智障人员……中国这个物业真是可笑至极……

要看物业合同当时是与你怎么规定的

如果合同有约定就是有效的

首先,滞纳金具有行政性质,滞纳金一般来说是当事人迟延缴纳电费、水费、税费、社保等,行政机关加收的违约金。而且滞纳金一般为万分之五每天,超高的视为无效。

其次,你与物业公司是合同关系,你此处说的应该是违约金,物业公司不具有行政性质,你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是《物业服务合同》,是合同关系。

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物业公司不能收取滞纳金只能收取违约金。如果你与物业公司的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那么物业公司是有权利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的。

最后,三年未交物业费,要求支付滞纳金5万,很可能是过高的。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严重过高的,你可以要求法院酌情调整违约金。过高的标准一般为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一般也不能高于你应该缴纳的物业费。

综上所述,你没有缴纳服务费是应该支付违约金的,但物业公司要求的违约金可能过高了,你可以要求调整。

滞纳金S=KN×0.003×T,即滞纳金S=月管理费(K)×欠费月数(N)×0.003(系数)×月欠费的平均日长度(T)。 补充: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 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所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面议洽谈而定;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在具体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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