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我来回答吧,我是婚姻家庭律师。
一方单纯起诉离婚,不涉及财产纠纷,不需要法院处理财产争议,那么,诉讼费是50元,对,您没看错,50元,如果案件撤诉或调解结案,那么法院再退一半回来,只收你25元。很多人这25元就不要了,说,去一趟法院退费,误工费交通费都不只这个数。
如果涉及财产,那么,20万以内,按300元收,20万以上的部分,按0.5%收。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费不按经济案件的标准收取,所以相对来说收费还是少的。
如果离婚时没有同时分割财产,离婚后再起诉分割,那么,这个诉讼费用就要按一般经济案件的标准计算了。比如,同是100万元的财产争议,如果离婚时同时处理,诉讼费用是 4300;如果离婚后再诉,费用是13800元,差额巨大。
那么为什么会存在离婚时没有同时处理财产的情况?
参见王宝强离婚案。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财产情况复杂;二是双方对离婚无异议,对财产争议较大,为尽快离婚,先解决离婚问题,后解决财产 问题;三是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离婚后才发现等等。
不管怎么说,问题能解决就好,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大问题。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收到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十五日内双方都不上诉,判决生效,从判决生效第二天开始计算六个月,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期满后才能第二次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离婚的诉讼费由双方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的有法院依法决定(一般是败诉方承担)。
离婚诉讼费的缴纳,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缴纳办法》第13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例如,某甲某乙诉讼离婚,要求依法分割一百万元的共同财产。
这样的话他们的诉讼费就是50+(1000000-200000)x0.5%=4050元
如果按简易程序处理,则诉讼费减半收取。如果调解结案,也是减半收取。但是即使简易程序有事调解结案的,只减半一次。
交纳诉讼费,一般在原告递交材料立案成功的时候,法院会开一份诉讼费缴纳通知,要求原告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诉讼费,逾期不交的,按撤诉处理。
如果财产不超过20万, 一般就是几百块钱, 这是交给法院的诉讼费。 如果你委托律师的话, 律师费是跟律师进行协商收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