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物业公司现在全民抵制,为什么会如此呢?其实就是一个原因。它不是业主所选,而是开发商自己指定,特别是处理问题,它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独”和“霸”而不是与业主的协商解决处理问题。这可能是目前为止各地业主的最大心结。
但对于是否就因此取消物业,这个问题我看还不能仅仅凭个人的单方面情感出发,来一个全面的取缔与禁止物业的服务,这不是客观的对待问题处理问题的方法。因为小区物业服务它确实也能给广大的业主带来一定的好处,如环境的整洁,和物业维修服务及时性以及整体管理的秩序与安全问题都是不可或缺的。这些问题我想依靠所谓的社区或业主自治是不可能完全达到物业服务的最高的境界和标准吧?
但如何处理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或矛盾?我的意见是统一取缔开发商的派遣制度。或由开发商主持的和业主们共同参与招标选拔的公司入住小区来进行小区的物业服务!而不是管理性质的服务。由此化解物业与业主之间矛盾。而且物业的定性就是服务而不是管理!对于业主们的违反小区大家整体利益的,物业可以提出意见制止或召开业主大会通过全体业主大会意见制止。对不听从物业和全体业主意见的,特别是违反有关法律的业主业委会可以授权物业提起法律诉讼请求。
通过上述问题的细化解矛盾提高业主与物业服务的公平合理的平等相处,这样才是有助社会和谐稳定,文明祥和小区的建设。仅供参考。不喜勿喷!
必须由社区来接手物业服务,这样才能体现社会公平,物业出现本来是好事,但交给以纯营利为目的企业经营必然产生巨大矛盾,久而久之物业黑社会性质慢慢养成,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扩大,是时由社区出来接管物业的时候了。
很多业主在不满意物业服务的时候,可能会和物业发生一些争执。特别一些利益损失的时候,物业不肯承担自己的责任。
这个时候我们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可能有朋友会说,通过法律途径吧,甚至物业会跟你说咱们走法律途径的。作为一个普通人,法律诉讼的成本比较高,时间比较长,选择法律诉讼可能是最后的手段。
我的建议是去找社区帮忙,去找媒体诉苦,社区是为群众服务的,有困难找社区。社区无法解决,可以请媒体帮忙,有的时候媒体曝光真的是很好用。
最后,在和物业发生争执的时候,千万要克制自己的情绪,以免有理变成无理。
如今,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与纠纷已经越来越多,遍布全国,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已然成为社会焦点之一。对这一点,大多数人想必不会持有疑议的吧!
问题的症结在于,业主方认为,
1、物业进驻就不合法。比如,开发商通过霸王条款指定物业,阻挠业委会成立,不让业主自主选择更换不合格物业。
2、物业乱收费。超出物价局批准的各种巧立名目的违规收费。
3、物业侵吞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比如,侵吞各类公共物业用房租金收入,公共广告收益,公共区域停车费收入等等。
4、物业在小区违法建筑,并侵吞出租金收入。
5、物业服务质量问题。比如,垃圾不及时清扫,楼道不清理,小广告满处张贴,个别业主毁树毁绿乱停乱放汽车,自行车和电动车乱停放和丢失问题等等。
物业方认为,向业主收取物业费难,其实这不是问题,它可以向法院起诉。
化解物业矛盾与纠纷宜采取标本兼治的方案。
治标方案: 政府管理部门,居委会,街道可指定或委派“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监督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监督物业公司是否有侵权行为,如有发现及时制止,以绝后患。该方案最易操作,且立竿见影。
治本方案: 强制性要求每个小区必须成立业委会,否则就不允许物业公司存在。由社区暂时代管,待成立业委会后,由业委会决定再行选聘合格物业或实行业主自治。
个人见解,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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