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别人拿了有用吗_别人拿了我的购房合同有用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1:03:27 人阅读
导读:合同和收据丢了大可不必担心只要有身份证和妻子一起去你买房的开发商那里,让他们补办一份合同和首付款证明,签了合同,房管局肯定有备案,丢这两样东西没什么事。因为去房...

合同和收据丢了大可不必担心只要有身份证和妻子一起去你买房的开发商那里,让他们补办一份合同和首付款证明,签了合同,房管局肯定有备案,丢这两样东西没什么事。因为去房管局做产权转让时需要很多手续的,结婚证、户口本、房产证等,银行抵押这些也是,不用担心。

对于因购房合同而产生纠纷的,当事人是否胜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依法判决确定。所以,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只有购房合同别人拿着是不能贷款的,还需要提供身份证件、收入证明等证件才能办理贷款。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扩展资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没有什么风险,基本上拿你的购房合同可以抵押贷款,但办理抵押的话,必须本人到场,还需要很多本人的身份验证,因此,别人光拿了你的购房合同,基本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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