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谢谢邀请!
题主的问题是否应该这样描述——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房)产,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解析以上法律规定,即,夫妻之间的财产涉及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取得的财产。对于婚前个人财产而言,如果有约定,则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仍属于个人财产;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有约定,则从约定,没有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结婚多少年,个人财产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现行婚姻法没有相关的规定。
很多女性都在结婚前都会咨询一个问题,婚前男方购买的房屋怎样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使自己有更多的保障。
以前,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现在已经废除了!
所以,以后个人财产就是个人财产,不管经过多少年的经营,在离婚的时候,财产也不进行分割。
那么,为了在以后离婚时,能拥有更多的利益,如何把婚前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呢?
一、婚前赠予
赠予是一种无偿转移财产的行为,赠予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予完成后,不能把已经送出去的财产再要回来。
与财产协议一样,婚前可以签订赠与协议,如果赠予你的东西是房屋、汽车等财产,给你钥匙没有任何意义,要把房屋产权和汽车的产权登记在你的名下才算是赠予完成。
二、签订夫妻财产约定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通过财产约定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约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规定,约定可以附条件。但同时法律规定,约定所附条件一定要合法。如条件违法,则约定无效。
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同时,在协议中约定违约金,一旦一方反悔,在离婚时另一方能得到相应的补偿。
三、转移个人财产
例如把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卖掉,然后购买其他财产。婚后购买的其他财产要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就很容易了,就算日后离婚,对方多了一个举证责任,对方必须证明该货币是出卖个人财产所得,如果证明不了,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利用家事处理权,增加自己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平时生活中要取得家庭财产控制权,包括自己的财产,对方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
在履行家庭责任中,尽量优先以对方名下的财产履行家庭义务,而把自己的财产留着。自己的还是自己的,但对方的财产已经不是他的了。
一、彩礼、礼金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法要求分割。
二、人身损害赔偿
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父母出资的房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毫无疑问是一场投资,选择什么样的人就选择了什么样的人生,为了最大程度避免婚姻的不幸,延长婚姻的保鲜期,我们必须学会在法律层面上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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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在目前社会上普遍面临的家庭婚姻问题面前,题主提到的这种父母顾虑,确实很现实,也完全可以理解。
这里不讨论这种顾虑的好与坏,只就题主的问题做一个说明。
首先给出一个基本结论:
个人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变化、财产形式的变化,产生产权归属上的变化,除非做了产权人上的变更、或者书面做了约定。
以下从两个方面,分别解释一下上述结论:
我们拿房产举个例子: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给自己的孩子买了一套房子,登记的是孩子自己的名字。
这种情况下,首先,房子的产权人归属于自己子女——因为出资人与子女配偶无关、登记与子女配偶无关。
我们再增加两个假设:
假设(一):房子是贷款买的。
这时候,未来子女成婚之后,涉及到贷款偿还的问题。
但是无论哪种情况,并不影响房产的归属——依然算作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只是会涉及到未来贷款共同承担、共同分割的问题。
假设(二):婚后把房子卖了、买了新房。
这就涉及到形式上的变化。
假定自己的子女把婚前个人房产卖掉了,用卖的钱又买了一套新房、登记的也是自己名字。那么,这种转化,不会因为是婚内购买的,而影响房子的产权归属——依然算作子女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财产类型,同理。
我们还是接着上面的示例延伸。
假设自己子女在婚后,将房产中增加了对方名字。
这时候,房子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视同子女将一部分房产份额赠与给了对方。
因此,这就是上述结论的第一种情况:产权人变更了。
再举个例子:俩人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
假设自己的子女与配偶之后签订了一份协议:说明这套房子的财产归属于双方。
这时候,虽然没有做房子产权上的变更,但是这种“合同”只要内容合法、自愿、不违背公序良俗,都可以认定为是有效的。这就是上述结论的第二种情况:双方书面约定了。
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
一、婚前一人出资买房,婚前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二、婚前一人出资买房,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或是全款买房,婚后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仍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三、婚前一人出资买房,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四、婚前一人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一方个人财产处理,如果是出资一方不具备购房条件,才以对方名义购房的,按共同共有处理;
五、婚前一人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六、婚前双方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七、婚前双方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是在同居期间,一般会认定为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不是在同居期间,是按共同共有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无法确定,需要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原则等多角度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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