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有房产证吗_共有产权房有房产证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11:11:03 人阅读
导读:产权的概念是说具有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如果您的房屋是公租房的话,是办不了房产证的,只有居住的权利,没有占有、处分和收益的权利。承租人办理不了产权证,只...

产权的概念是说具有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如果您的房屋是公租房的话,是办不了房产证的,只有居住的权利,没有占有、处分和收益的权利。承租人办理不了产权证,只能有承租合同或承租本。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北京市公租房面向的群体主要有:

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公租房是政府提供的一种过渡房源,户型设计普遍较小,公租房的承租人只有居住权,不能转租,不能买卖,还要按时交纳租金。

产权证和房产证不是同样的一个东西。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 《北京市房屋买卖管理暂行规定》中也明确规定:自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起,买方始取得房屋所有权。办理房地产权证是最关键的环节。


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方法:

1、要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要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要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

如果一套房有多个共有人,那房产证就属于共有人所有,不能算是个人所有的。

独立产权房就是,一幢房子每户都有各自的房产证,共有产权房就是一幢房子只有一个大家共有的大的房子证。

房产共有人不可以单独办房产证;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办理一般程序:(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共有产权房是有房产证的。

感觉是喜忧参半。共有产权的房子,有与单位共有,有与家庭共有,有与其他合伙的人共有(这类共有主要是商铺,厂房,大厦等经营性用房)。题主这里说的可能是住宅房屋的共有。对这类住宅性质的共有产权房屋,特别是与房管等部门,单位的共有房屋,购买房屋的钱可少出,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这是部门,单位对房屋刚需人不能用全款购买房屋的一种救助性照顾,心里自然高兴。日后如自己有经济能力时可将部门,单位的产权份额转卖到自己名下,自己成为拥有全产权的房屋。这种感觉心里是愉悦的。但共有产权的房屋,如要处分起来比较麻烦,不以自己的意愿为转移,需要共有各方意见完全一致才能处分。这种感觉又不好,有被人牵着走的味道。所以,买房最好是自己独自拥有的全产权房屋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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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条"非沪籍可在上海16区申请共有产权房"登上了热搜,一时间引起很多网友们的热议,但是众说纷纭中,到底什么是共有产权房,选购这种房子好不好呢?网友们意见不一,不知该听谁的,今天小编我就给大家聊聊这共有产权房!

大家应该都知道房子都是有产权,但这共有产权房是什么意思呢?听知情人透露,其实这共有产权房就是购房者与政府双方共有的产权房,一般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利益,然后以低价出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的房屋,购房者与政府约定各自持有一定的产权比例,这类房子就被称为共有产权房。

因为这类房屋性质(共有产权、低价等)的特殊性,所以在申请这类房屋的时候,需要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才OK。

一般需要要满足以下这些条件才可以申请:

1、 首先申请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其次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需要达到30周岁

3、 最后申请人家庭成员没有住房,而且符合当地住房限购的条件。

一般政府和购房者产权比例有2种,个人与政府:7:3或是5:5,根据相应的比例,购房者也就承担相应的产权价格。但是一个辛苦买来的房,却没有完全的产权,还要和政府共享,我想中国人的心理:住着不踏实,始终不属于自己。难道一直只能与政府共有吗?

其实不然,当购房者经济可观之后,也可以将政府所占有的产权给买下来,从房屋交付那天起,5年之内购房者买回政府所占产权的,按照原先供应价格结算,超过5年,按照届时市场评估价格来算。

虽然这种共有产权房受到很多政策性优惠,价格上可能低于同地段、同时期的房价30%,暂时能够圆了低收入者购买住房的梦,好处虽有,但还是因为共有产权性质的特殊性,因而存在很多争议之处,也可以说这类房子的弊端:

1、 它属于保障性住房,所以都会实行微利原则,"黑心"的开发商为了获得更多的盈利空间,多会偷工减料,房屋质量一般不如普通的商品房质量。

2、 这种共有产权房多是来源于过去的自住房,一般自住房售价会低于同地段的商品房30%,但是购房者具有完全产权,而来源于自住房的共有产权房价格上很低,但是却不是完全产权。

综合来说,虽然共有产权房算是给低收入者一条活路,能够解决他们暂时的住房问题,但因为不是完全产权,其中利弊具有很多争议,随意选购此类房屋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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