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要求返还彩礼_男方要求退还彩礼该注意啥?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7:16:41 人阅读
导读:退,必须退。否则有两种灾难,第一种是牢狱之灾(你打官司不一定打的赢),第二种是血光之灾,如果你不退,把男方惹急了,你们就有生命危险。几十万的彩礼?结婚不到一年就...

退,必须退。否则有两种灾难,第一种是牢狱之灾(你打官司不一定打的赢),第二种是血光之灾,如果你不退,把男方惹急了,你们就有生命危险。

几十万的彩礼?结婚不到一年就要离婚。那么问题来了,你是不是骗婚的?是的话,那就是诈骗罪,男方完全可以起诉你。结婚只是一种借口,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如果不是骗婚的,法院也会支持男方,最终还是会判你赔偿彩礼,如果你还是不愿意返还,男方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还是不愿意执行,你的征信系统就会有问题,你会被拉为老赖,行政上也可以是阻碍执行公务。

人家男方一家人辛辛苦苦攒几十万彩礼钱,还没有结一年婚,你们就闹着要离婚。还不返还,这不是要人家一家人的命吗?你说人家连命都没有了,会不会来要你们家人的命?不是我危言耸听,有些地方发生了这些事情。有的女人结婚几个月就要离婚,还不返还彩礼,气的男人带上一帮人到女方家打砸,见人就捅。这真是人被逼急了,这可是几十万,估计几万块钱的彩礼,男方都不会这样气急败坏。

你跑到这里来提问,估计也是不想给。我觉得做人不能这样吧?难道人的名声就不重要吗?你们家附近的人都知道你们家是这样的行为。

男方给过彩礼,要看后续的情况,在一些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一、先看看法律规定的彩礼返还的情形

婚姻法解释规定:有以下三个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这点比较好理解,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双方未领取结婚证,可能是男方的原因,也可能是女方的原因,还是双方共同的原因,只要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领取结婚证后,双方确未同居生活的。简单的来讲就是双方领取结婚后,双方从未在一起同居过,这种情况下,在离婚的时候,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领取结婚证后,男方有证据证明因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陷入困难的,在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简单的理解就是,男方因为给付了彩礼,自己就吃不上饭了,现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所以,如果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分手时或离婚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二、彩礼不返还的情形

如果没有以上三个情形的,比如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后,在一起同居了两三个月,现在双方过不下去了,那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吗?毕竟生活的时间非常短,彩礼的数额还不小,那严格依照上述的司法解释,这个彩礼不好要求返还了,因为双方已经同居过,男方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陷入绝对的困难,所以,不好要求彩礼返还了。

但是,因为这种短暂的婚姻,就不能要求返还彩礼,对男方来讲也不公平,所以,有些省份的高级法院规定,比如江苏省,这种短暂的婚姻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只是返还彩礼的数额比较少。



三、彩礼返还的比例是多少

这个是很多男方非常在意的一个问题,首先,对于彩礼返还,双方可以协商彩礼返还的数额,双方的家庭坐在一起,协商好彩礼返还的数额,双方签订一个协议即可。

但是,如果协议不成的,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了。法院会根据双方未结婚的过错、离婚的过错、同居时间的长短、有无小孩等,同时保护女方的权益,尤其是双方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会判决女方少返还彩礼。



综上,想要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可以根据上述的情形来参照,也可以按照标准想一想彩礼返还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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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些评论真让人心酸,女人们,你们凭什么说要彩礼就要彩礼,楼房,汽车?结婚两年就离婚,难道你真的就以为自己的身体那么值钱?想离就离?想嫁就嫁?人性呢?道德呢?现在的婚姻法一步步收紧还不明白什么意思吗???想想看,四五十年代有几个说离就离的?平时你们老要求男女平等,其实你们只想要地位和身份的平等,什么时候想过责任的平等了?当你们要这要那的时候已经暴露了自己宁愿做男人的玩偶,说白了就是用身体资本换取物质,我只想问一句,是怎么想的?心里不肮脏吗?评论最后我还想说,男女平等现在女权几乎都高于男权了,阴盛,阳衰,社会家庭,必乱。

此女属农村传统女性,比较保守,虽己定婚,但未领证,仍然不是合法夫妻,拒绝有理,做为男孩连最起码的遵重都沒有,何谈保护,既要返还彩礼,就请退给他,这样的男人不值得,分手最好,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额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这是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案件作出的明确规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也曾规定: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所以,根据以上法律的相关规定,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应予支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精神,我们可以做这种理解:

虽然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从维护家庭稳定的角度出发,对于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情形,只要婚姻本身是自愿的,即使彩礼的给付是被迫的,法律一般不宜过多干预,尤其是在正式办理登记结婚并已经共同生活的情形,除非因彩礼的给付导致人生活困难且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最好协商解决,如不可能,则应掌握关于金钱、财物的有关人证、物证,否则,会给解决问题带来很大困难,也会浪费很多的时间。不利于问题的妥善解决。

女方要求退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和所有赠品,我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也是完全合乎情理的事,既然互相关系不再存了,没有不退不还的理由。

至于男方要求将金器折现,若女方无法接受,男方不得强人所难,我认为原物归还即可。




婚前约定是明智,婚后有事照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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