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执行死刑是什么意思_被执行死刑是什么意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03:44:43 人阅读
导读:谢谢《小秘书》之邀答题!历经28年的抓捕,一个凶残杀害11位女性,最小才8岁的杀人“魔鬼”终于被执行死刑。案件回忆:1988-2002年,4年时间,出生于196...

谢谢《小秘书》之邀答题!

历经28年的抓捕,一个凶残杀害11位女性,最小才8岁的杀人“魔鬼”终于被执行死刑。

案件回忆:1988-2002年,4年时间,出生于1964年11月的高承勇,在甘肃和内蒙强奸,抢劫,故意杀人,辱尸致11名女性受害人被其杀害。2016年8月在白银市被抓捕归案,2017年7月18日开庭审判,2018年3月30日宣判,2019年1月3日被执行死刑。

高承勇24岁开始做案,28岁收手,四年时间犯下了天理难容的罪行,到最后被法律严惩。真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应证了“天作孽,犹可恕。人做孽,不可活”!

24岁起犯案到52岁被抓捕,罪犯可谓反侦手段高超,内心强大;人民警察矢志不渝的精神值得点大赞。

高承勇被捕后,看守民警和办案人员都在探讨他的犯罪动机,可他把结论归罪于“贫穷”。这个解释过于荒唐,其实是极度自私膨胀的表现。11条鲜活的生命被你致死,留给她们家庭的是几辈的追思,给社会带来的无尽的恐慌。所以,个人以为:过分的自私自利是一切犯罪的根本之源。

欢迎指正,谢谢关注。

各地有不同的看押方式,甚至一个省也有不同。中级法院判死刑回看守所按规定必须戴镣铐(也有重大刑事犯在预估肯定判死刑的未经审判戴镣铐的),死刑犯进号后一般安排两人为一组值两小时的班专门看护,经二审和高法复核后七天内执行,一般死刑犯不知道具体执行日期,待提出监室才知道(部分地区是两个武警站在监室门口,一边一个架着膀子),到大厅单独房间后一碗鸡蛋面,然后由劳动号的在押人员把镣砸开更衣,由狱警上法绳(接见亲属有上绳后也有卸镣铐前的),最后在看守所内移交给法院直至驶出看守所大门方为结束(大多数是在看守所内宣读复核完成一系列程序后直赴刑场,也有个别押赴法院再走个过场),暴力严重杀人者一般在执行前都能接受这个现实都表现的比较坦然,认为终于了结了对精神上也是个解脱,上法绳时两个裤腿上都要扎绳,其目的是防止大小便失禁,失禁并不完全是害怕的表现,而是灵魂出窍大脑一片空白无法控制自己的生理现象,所以说在执行时他们没有任何思维和想法,有也是紧张紧张再紧张!像魏振海在临刑前仰天大笑的仅个例而己!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意思是罪大恶极应当判处死刑,但是在犯罪情节上有不必立即执行的一类犯罪分子,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而是羁押在监狱,根据两年考验期的表现决定后续处理的一种处理方法。

一般来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可能会有以下几种可能的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这种结果一般要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99%左右。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属于可望不可求的情形,一般来讲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四)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这种情况也比较少。常见的如劫持狱警越狱,杀害狱警或服刑人员的,脱逃后严重犯罪的等等。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这种,指的是故意犯罪,但是未达到情节严重的。

5、针对贪污贿赂犯罪,死缓还可能改判为“终身监禁”。我国刑法规定,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死缓的,法院还可决定其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再减刑、假释,实行终身监禁,活着别想走出监狱。

这种情况,一般是特别严重的贪污贿赂犯罪,例如白恩培。

为了不给即将执行死刑的死刑犯带去较大的心理负担,一般具体执行日期和地点都是保密的,只有在决定执行之前死刑犯方知大限已至!一个人知道自己会死,但不知道具体时间,想来叶挺可悲可怜的。可是回过头想想“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也罢!法律已经给了他铭记一生的惩罚。相比那些男死刑犯而言,即将执行死刑的女死刑犯反而更淡定一些。即便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依然心怀感恩的服从看守所警官的管理,和同监室狱友的照应,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自己的衣物、用品和吃食,能留的悉数留给狱友,叮嘱关系不错的狱友“想开点,别担心”。忽然,某一个雾霭漫天的秋晨,死刑犯被带出监室,走向他人生最后的归宿——刑场,结束罪恶又可悲的一生......


看守所作为死刑犯的羁押场所,一般都是前一天接到《执行通知》,并且由看守所和法院共同向死刑犯宣读,至此,随后最轻松也最恐惧的时间降临,基本上是彻夜难眠毫无睡意

死刑犯自羁押之日起,就会有别他犯加带上繁重的械具,其实从那一刻起,不光同监室狱友,死刑犯自己也已知道未来的结局。没错,看守所的一切将会陪伴死刑犯过完余生!一般一审判处死刑的死刑犯,几乎都会上诉,只有等省高院终审结果下达,死刑犯最会彻底“死心”,最终经过一个月左右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然后发回终审单位进行执行。有些死刑犯运气好不到一年就能走完全部过程,而有些案情复杂或影响恶劣的死刑犯,要走完这一遭甚至要在看守所过上好几个冬夏。对于死刑犯的执行,看守所作一般都是前一天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并且有看守所民警在场,法官当场向死刑犯宣布《执行通知》,至此,死刑犯的“终结马拉松”也就落幕了。虽然拿到《执行通知书》心里是轻松的,但也莫名的恐惧。以至于整完都彻夜难眠毫无睡意,只有一根接一根的抽着烟,等待铁栅栏门响起的那一刻!


执行的法警和武警一般是次日凌晨来提人,先用法绳对死刑犯进行绳刑(也叫五花大绑),随后叫来同监室的犯人为其洗脸、梳头、换衣服和喂饭,最后与家人进行诀别

执行死刑的法警和武警一般是次日凌晨来提人,当然也有下午或中午的,各地都不相同。法警会先向死刑犯本人验明正身,同时向看守所干警的确认,随后送上“见面礼”——绳刑,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五花大绑,一根长绳束缚主肩膀和手臂,柄向后牢牢固定在身躯上,看似不紧反松,实则死刑犯根本动弹不得。一根短绳固定在双膝之间,用来约束下肢行动以外,还能防止执行时死刑犯的粪便不会飞溅。绳刑执行完毕以后,看守所干警会找来死刑犯平日里关系不错的同监室犯人,为其洗漱、梳头、换衣服甚至喂“断头饭”,一般死刑犯根本无心吃饭,只是听同犯说死也不能当做“饿死鬼”,所以会象征性的吃上几小口,接着就是一根接一根的“吞云吐雾”。终于听到家人的声音了,最后看守所会安排家属和死刑犯进行最后一次会面,当然会面全程是在看守所、法警和武警的监视下完成,自相视那一刻起,家人和死刑犯就哭成了泪人,肝肠寸断痛不欲生!


尽管现在的死刑有了多样选择,但是枪毙仍是首选的执行方式,这样死刑犯几乎没有痛苦,执行前一秒再狂傲的人也是烂泥一滩,两名法警左右扶持,一名法警死刑犯后脑近距离射击,执行完毕

脸上带着没干的泪水,额头前的血红是刚刚向父母辞行磕头留下的,在法警和武警的簇拥下,死刑犯鱼贯进了厢式押解车。一般死刑犯都会被要求低头俯身,就算押解车没有窗户。押解途中车厢里静的可以听到大家的呼吸。此刻的死刑犯脑子早已空白,车子行驶了45分钟左右到达了终点站——西山刑场,此刻,东方的天际刚刚出现鱼肚白,树冠四周还被一片薄雾笼罩。刑场法警会收取死刑犯的《死刑执行通知书》,并且为其进行常规体检,没错,这就是人道主义的体现。体检完毕身体健康,符合执行条件。法警再次对死刑犯验明正身,两名法警将其拖至行刑处,没错,执行的前一秒在狂傲的人也已是烂泥一滩,左右法警扶持死刑犯两肩,一名持枪法警来到死刑犯背后,枪口对着死刑犯后脑近距离果断设计,枪响,执行完毕!法医上前验尸,确认死亡,死刑执行完毕!

楼上说的有点错误。对于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后,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不是一定要交付给中院,要是高级人民法院为一审法院,则要交给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实践中,一审法院接到执行令后,由执行庭提出意见,由院长决定。执行必须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7日内执行完毕。

被执行死刑是剥夺其生命的意思,也就是让罪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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