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一致解除合同_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为何有法律效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18:13:55 人阅读
导读:你好,你这个事我只问一个问题,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不要经济补偿?如果你不要经济补偿,那么不用协商,直接辞职就行;如果你想要经济补偿,那么太难了,我这么给你说吧,...

你好,你这个事我只问一个问题,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不要经济补偿?如果你不要经济补偿,那么不用协商,直接辞职就行;如果你想要经济补偿,那么太难了,我这么给你说吧,你走可以,但想要让公司给你钱解除劳动合同根本做不到。

这个事情你需要明白一个法律常识,只有公司主动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如果你想主动找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你只能以辞职的方式去做,公司是不会被动的跟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公司不可能支付这笔补偿金的。所以你要么是主动辞职,要么就继续干下去。

公司心里很清楚,你在它那干了12年,如果公司答应跟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需要一次性支付你12个月的经济补偿,这笔钱最少也有三五万。你认为公司会白白给你这个钱吗?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你既想解除劳动合同,又想拿到经济补偿的话,说实话没有谁有这个能力帮你

你既然已经跟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本来是好事,起码你可以干到退休。但你现在又想解除劳动合同,我想可能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吧。但现在真没有办法让你达成所愿。我建议还是继续干下去,等机会,等公司主动找你谈解除劳动合同的机会,那时候你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要求经济补偿了;而这样的机会是有的,那就是你以后工作干不动的时候,公司领导就会想办法让你离开,那个时候可能会跟你谈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彼时,你的机会就来了,只不过你需要等很长的时间。

总之,你这个事只有三种选择:一、主动辞职,什么也没有。二、继续干下去,直到退休。三、先干着,等机会,等公司不要你的时候或者想要把你弄走的时候,争取拿补偿走人。最终怎么选择,就看你自己的决定了。

劳动离职单上写明离职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法规是认可,没有违规之说呀。

双方是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行为

当然这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基于公平公正并且劳动者也无异议的情况,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做出一定的赔偿后,劳动者也接受这种补偿条件的。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可以拒签字离职,产生争议可以劳动监察部门提起仲裁申请。如果劳动者违法了劳动合同法相关的条款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如在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对后期就业有影响得依具体原因和情况而定

至于这种离职原因,是否对劳动者后期有影响的话,得评判具体的情况。一般来说,这种自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是遭用人单位解雇的失业,劳动者可以去社保部门办理和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和时长视交纳年限和金额具体有所不同。对于再就业的话,下一个用人部门还是询问到离职原因的,如果劳动者的过错离职,还是有很大影响的,如果用人单位的过错,那么直接说明就好,不会造成就职的影响。那么这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给了劳动者一个解释的空间,比那种直接解雇的原因要好一些。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既可以属于被动离职,也可以是主动离职。如果是公司提出,则是被动离职,需要给于一定的补偿。如果是员工提出,则属于是自动离职,没有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离职分为两种。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主动离职亦称“跳槽”。员工自愿离开当前工作岗位的行为。一旦离职,即与组织的雇用关系终止。过多的主动离职行为尤其是优秀员工的主动离职,会对组织的士气产生负面影响,重新招募的成本也会导致组织运作费用的上升,对组织产生不利的影响。

被动离职是员工非自愿地离开当前工作岗位的行为。一旦离职,即与组织的雇用关系终止。形式有被裁员、解雇等。产生的原因可能是组织发展导致的工作要求改变和岗位消失,也可能是个人因工作绩效不符合组织要求、缺乏本职工作所需的资格以及个人知识技能的老化导致不再胜任岗位要求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有关劳动工作的情况协商解除合同,是可以按照劳动法中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的,特别是涉及到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困难时,可以主动协商处理,但相关情况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结算。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且无任何纠纷的,不需要通过法院解决。

如果双方只是同意解除,但可能存在的返还财产,甚至对违约责任,赔偿损失还存在争议,就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只要是员工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意,公司没有欺诈和违法解除行为,且不存在重大误解,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当然有效。

感谢邀请。就如何领到经济补偿这个话题好好说道说道。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有哪些解除方式。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以分为三种,协商解除,单方面解除以及法定解除。不管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解除方式无非上述三种。协商解除就很简单,无非是用人单位提出协商,或者是劳动的无非是用人单位提出协商,或者是劳动者提出协商。单方面解除,就是一方因另一方有过错而享有的法定或约定解除权。比如说,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有严重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有严重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方面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法定解除,一般指的是合同终止,或是合同的主体不存在等情形。

其次,我们要明白,哪些情形是要支付经济补偿。一般来说,支付经济补偿前提是劳动者无过错。如果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工资或者未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提出辞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跟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还有其他如经济裁员、公司破产、合同到期等法定原因,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再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之规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在这儿有格外提醒一下,如果劳动者的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的三倍,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标准,按照社平工资三倍数额计算,而且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所以再回到题主的原问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协商解除的,至于能否取得经济补偿,主要是看是你提出协商还是单位提出协商。如果是你们单位提出跟你协商解除,那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你自己提出来的,恐怕是拿不到经济补偿的。如果你想拿到经济补偿,其实也不难。要知道,在目前情况下,除了个别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之外。大部分企业的都是未能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或多或少都有不合规不合法的地方,只要你揪住这一点,想拿到经济补偿并不难。

任何时候,员工主动和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问题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员工有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也可以在对等条件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的权利,只是责权利有一些区别,但做为员工个人在具体操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员工需要正常递交辞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算是通知用人单位,但单位不会补偿员工

员工如果按正常的流程递交辞职申请书,那就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时间提前一个月即可,在这一个月内,领导需要安排人手和你办理你职位的工作交接,你需要配合做好工作交接工作,然后到期后你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工作时间的工资和薪水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公司也会正常发放给你。

如果公司处理不景气状态,正在裁减员工的话,你可以主动向领导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

有很多用人单位,因为业务量的缩减或是生产淡季的到来,内部会安排对部分表现不佳或是工资较高工作量不大的岗位进行减岗裁员,这时候每个领导都会有裁员的比例的。这时如果你向你的领导主动申请这个被裁员的指标,那么在领导的默许下,你可以成为部门裁员的对象,用人单位会补偿你N+1的经济补偿,和你协商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米哥接触过的很多人,因为与领导关系好,都会以这种方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大家皆大欢喜。

走极端的方式,让公司主动解雇你,获得巨额赔偿。

米哥曾经也见识过某些人,为了达到公司解雇获得赔偿的目的,就会在想要离职的时候,故意和某个比较有权威的领导扛上了,结果就是领导发怒,让人事部炒掉某个员工,而公司炒掉员工,一般都可以获得N+3至N+5的经济补偿的,具体是不是员工和领导协调沟通演戏而大家看,也不得而知。不过米哥不太建议这种方式,如果是真的,在职场这个圈子里,也没有什么好名声落下。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