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有死刑_古代执行死刑为什么要斩首,而且方法很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1:23:16 人阅读
导读:看电视剧的时候,经常会出现一个监刑的官员,眯着色眯眯的眼睛,不时仰头看一眼正天空的太阳。对面刽子手握着明晃晃的大刀,心不在焉的擦拭,心里想着家里做了什么饭菜,赶...

看电视剧的时候,经常会出现一个监刑的官员,眯着色眯眯的眼睛,不时仰头看一眼正天空的太阳。对面刽子手握着明晃晃的大刀,心不在焉的擦拭,心里想着家里做了什么饭菜,赶紧斩了这厮回家吃饭。夹在中间的死刑犯,前面盯着监刑官的眼色,后面恐惧刽子手的动作,在死亡的边缘惶恐。当然也有大胆的,正回味昨晚丰盛的饭菜。昨晚狱卒面色凝重的和他说这是最后一顿饭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眼泪顿时就下来了,还以为今天早上不管饭了。

往往就在这时,监刑官看够了太阳,要大喝一声“午时三刻已到,行刑”,三个人正要解脱的时候,另外一个人冲进法场,喊道“刀下留人”。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古代死刑犯行刑都要选在午时三刻呢?

自秦汉三国以来,虽然计时方法有变动。但主要的计时方法是一天分为12个时辰,午时三刻,大约是今天的中午十二点左右。选择这个时间段处死死刑犯,是有讲究的。

午时三刻,太阳正当空,是阳光最盛、影子最短的时候。古人认为杀人是“阴事”,人死去的时候,鬼魂要离开身体前往阴间,会有“阴气”出现。而午时三刻,是“阳气”最盛的时候,用午间最盛的阳气,镇压囚犯的阴气,避免阴气逗留在人间,也避免囚犯的魂魄伤害监斩他的官员、刽子手以及其他在场和他被处死有关的人员。古代迷信的说法,这里不管囚犯有没有冤,只认为死亡就是阴事,凡有人死亡就会产生阴气,而阴气需要足够的阳气来屈服。即使是有冤的,也需要阳气来镇压,阴是阴阳是阳,各归其位,冤情自有上天或者阎王爷来主持公道,比如窦娥的六月飞雪。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午时三刻正是人在白天最困乏的时候。中午吃过饭,尤其是夏天,人会显得有些疲惫,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喜欢在这个时候睡个午觉。囚犯吃过饭到了这个点,也是一天中精神最容易松弛下来的时候。这时处斩囚犯,可以帮助囚犯减轻死前的精神压力。当然,话是这么说,但肯定不会松弛下来。无论如何,做了极大恶事的人,在死前看一眼人世间最盛的太阳,然后想一想自己做的错事,也许对自己的一生也会有个交代。

还有一种说法是为了表明皇权或者司法的公正性。定了律令,当然是为了替天行道惩奸除恶,为了表明判决的公正,选择一天中太阳最盛的时候,象征明正高悬、天地可鉴。

所以,监斩的官员严格的遵守午时三刻的时间,如果来得晚了要延期执行,来得早了,要慢慢时间一点一滴的等。这样才会出现拖延症患者拿着圣旨,在刽子手刀都已经砍下来的时候大喊“刀下留人”,你知不知道,囚犯会吓死的好不好,刽子手让你这么折腾,腰会闪到的好不好。

大家好,我是以史为鉴。

其实刑罚从最早开始就是用于维护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

最早在原始社会中,适用于死刑的一般都是用于敌对势力或者是俘虏,再或者是因为宗教等原因。最早期的酷刑通常是一种惩治手段。在原始社会中,所有人都寿命短暂、野蛮、残忍,所谓的法律其实就是施以惩罚。

在古代记载中,就有多次杀死俘虏献祭祖先的记载。在马王堆出土的文献资料中就有黄帝大败蚩尤后,将蚩尤的胃填充后当做球踢,将蚩尤皮作为靶子让大家射,把蚩尤的肉混到菜酱里让所有臣民吃这样残酷的记载。

而古代的死刑种类更是繁多,烧死、淹死、暴晒而死、活埋、腰斩、绞刑、五马分尸、炮烙、杖毙、鼎烹……砍头只是其中一种罢了。到了秦汉时期,都还有商鞅五马分尸而亡,晁错腰斩于市的记载。

但是这些刑罚越是残酷对于行刑者来说就越复杂。所以只会针对一些值得动用这种复杂刑罚的人(一般都是高官贵族),而对于普通人的死刑则是越简单越好,这种情况下斩首、绞刑就逐渐成为中国死刑的主流。

这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随着封建帝国的兴盛,人也成为重要的资源,随着文明的兴起,法律上也逐渐减少了所谓的肉刑:砍手砍脚等。

但是对于叛变、造反等罪行,依然是斩首、绞刑甚至是凌迟这样的酷刑。更多的是杀鸡儆猴,通过酷刑震慑相关犯罪者。



相对于同时期的西方,中国历史上的刑法虽然花样繁多但是都相对比较文明,也比较公平。

而西方因为宗教的关系,对于死刑更多的是火刑柱、水刑以及钉上十字架。

在中世纪的时候,斩首这种迅速死亡的死刑一度还是作为西方贵族专有的死刑方式被贵族垄断。

一直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人发明了著名的砍头机器,才把砍头这一刑罚普及到整个欧洲。


所以说,不论中西方,在古代处死一个人,虽然有很多种形式,但是逐渐都向最简单方便还能震慑敌对势力的斩首这一方式了。

这篇文章因为在外面凭借记忆回答,没有查相关资料,如有疏漏还请指出。

我是以史为鉴,每天都有有趣的历史故事,欢迎关注。

法律程序必须要走吗,明知是死刑拉出去枪毙不合法律程序的,要人证物证时间地点动机审理的一清二楚,让罪犯心服口服,上报最高法院批复才执行枪毙。

法律是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公序良俗的,

不取消死对犯罪是打击和限制。

一不取消死刑,体现整个社会对作恶者的恨,对被害者的同情,这符合我国的传统道德理念。

二不取消死刑,可以限制作恶者行凶时穷凶极恶,无底线伤害被害者。对作恶者的作恶行为所有限制。

三不取消死刑,死刑犯者必被诛。真正做到惩恶扬善,有利于法律的公平公正。

取处死刑,是罪犯犯极刑是鼓励。

人变坏有小恶、大恶、极恶。如取消死刑,作小恶和你大恶的人,就要考虑作极恶了,因为杀人比小偷得来的好处要多得多。杀了人,还能活着,并且在狱中可以得到优待。这将鼓励善良的人变坏,好人变成恶人。

中国的刑法是根据犯罪的轻重来量刑的,如取消死刑,极恶的犯罪行为就没有相对应的处罚手段。对受害者及家属,还有善良、守法的人们是不公平的。

国家没有取消死刑,是根据中国国情作出的。不是对死刑犯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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