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_试用期无故被辞退算不算犯法?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8:32:36 人阅读
导读:试用期无缘无故被辞退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篇问答不管您是劳动者或者是公司企业的老板有空都要看...

试用期无缘无故被辞退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篇问答不管您是劳动者或者是公司企业的老板有空都要看看!

很多试用期的员工都觉得自己工作认真,但是突然就被公司委婉劝退。也有很多的企业在员工试用期不明说,不好说直到试用期即将结束转正的时候突然被告知解除劳动合同,这往往是公司“卸磨杀驴”的惯用伎俩,你完全有权向公司讨要说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用人单位应该告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是达不到岗位的要求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如果公司无法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这点,也就是说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的。

小李在一家公司上班,试用期三个月,工作态度和结果都不能让领导满意,在第二个月的时候,公司以未达到岗位要求为由,通知小李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小李不服于是申请了劳动仲裁,判决结果公司需要支付给小李补偿金。

公司企业试用期内劳动者以未达到岗位要求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为什么还需要赔偿呢?

主要的原因在于这家公司没有明确告知小李试用期考核的标准,没有证据证明已经告知小李岗位要求和考核标准,拿不出实际的证据说明小李没有达到考核标准!所以判决公司输了,要赔偿小李补偿金!

很多人都知道试用期被公司辞退可以收到补偿金,但是却不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补偿,最后都能自认倒霉离开所在的岗位且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

以下这些情况劳动者可以得到补偿

1被公司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考核标准,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更不需要经济补偿。公司需要证明已经有提前把岗位要求和考核标准告知员工了,比如书面明确或者在合同上有提及到!

2.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严重失职等情形,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同时公司需要证明员工违反规章制度。

除了这两个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至少支付半个月以上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合同甚至将需要支付双倍的补偿金。

下面将从劳动者如何维权和用人单位如何告知录用条件,避免后续辞退不合格的员工而违法。

一、劳动者维权

在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在此为大家分享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

大致分为五个步骤。

1.去劳动局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以及证据,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委员会会做出受理决定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通知双方开庭受理

仲裁委员会正式通知双方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判决。

4.仲裁庭对双方进行调解

大多数被仲裁的企业都不到场,仲裁委员会还是比较支持劳动者的,在开庭的时候,仲裁庭处理劳动争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调解的应当制定调解书由双方签字确认。

5.仲裁委员会做出判决

如果调解成功不需要邮寄劳动仲裁书,一般会向用人单位送达劳动仲裁书,企业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企业不赔偿,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信用征信。

所以当你遇到被辞退或者不公平待遇的时候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拿起法律武器,挽回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用人单位告知录用条件

作为用人单位在录用试用期的劳动者,如何避免后续因为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没能到达录用条件而辞退员工无需支付补偿金。这就需要在录用员工的时候告知具体的录用条件以及岗位等要求。

那么录用条件可能在哪里体现呢?

首先在招聘广告、然后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说明书或者是员工手册里面都可以去体现录用条件,建议用人单位能够设置这样一个相对比较完善和规范的试用期考核办法办法,那么将录用条件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够客观有效的去评价劳动者到底符不符合录用条件。

所以对于试用期不合格的员工一定要及时发现,用心交流并提出改善的建议,签字确认,留下书面证据,最重要的是在试用期之前一定要将岗位的职责描述清晰。

总结: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否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而用人单位需要在员工试用期之前告知录用条件以及岗位要求等要求,只有这样才可以维护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

您好,单位在员工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劳动者违反了工作纪律、工作规定或违法的;
  3. 劳动者隐瞒了年龄、学历等真实信息,依据虚假信息被录用的;
  4. 已经在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5. 失职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6. 经培训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岗位调整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才能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前三天告知劳动者并说明理由。

单位无理由解聘试用期人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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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不发,合不合法,答案是肯定否定的。

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需支付劳动报酬,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未转正的员工,用人单位不支付报酬,就是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出现用人单位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不一定要劳动仲裁,可以和用人单位了解情况,了解为什么不支付报酬的原因,很多用人单位一入职就购买社保和公积金,劳动者只做两三天,可能出现工资不足以抵扣个人承担部分社保与公积金,这种情况不发工资是可以的。

如果不是上述情况,那么可以以以下方式要回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

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能协商一致,就不用去走法律程序,这种方式是最优方式;

其次,如果协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
然后,如果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这样还可以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理由,要求支付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标准执行。这样申请仲裁基本是劳动者必胜的,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劳动仲裁的判决,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因为劳动仲裁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环节(未进行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子,人民法院一般不受理),所以在准备仲裁之前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确认单、公司录用的offer等等,而且要有明确并合理的诉求,劳动仲裁的也是有时限的,即一年内,起算时间为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开始的一年内(这里不考虑时效中止的情形)。希望以上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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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下面和你分享我的个人观点,供你参考。

第一,试用期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无论试用期的约定有多长,只要是在试用期内,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随时离职的,但是前提条件是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为我们约定试用期的目的,就是增加彼此的了解,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了解单位情况,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试用期来考察劳动者各方面的情况,只要双方在试用期中认为彼此不合适的,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在试用期内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试用期的约定期限。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试用期的约定,是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决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量或是劳动合同不满三个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同一个人在同一单位工作,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三,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的情形。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一是带用人单位工作,三十天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是在试用期内没有按时发放工资的;三是在试用期内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四是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劳动条件极其恶劣的。由于处于试用期,工作时间不长,一般应该是半个月左右的本人标准工资。

综上所述,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工作环境、工作氛围不适合本人长期坚持,只要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随时离开,如果是因为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而离开的,还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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