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不做交接会怎么样_离职没有办理工作交接会有什么影响?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20:05:55 人阅读
导读: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

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业将有权停止继续缴纳自离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有培训协议,则需要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不办离职手续,不能让单位完成相应的工作交接、有序进行工作任务的相应调整,可能会给单位造成相应的损失。建议你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正常离职;如果因个人紧急原因建议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离职,按照与公司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义务,至于公司要求带新人,并无法律相关规定。

之所以会发生这种情况,心语刘觉得,一是公司在办理员工离职流程方面不严谨,与员工沟通不充分,造成员工的误解,员工误以为,只要领导在辞职报告上签了字,也就可以走人了;二是员工故意为之,缺乏职业操守和法律观念。

面对这种情况,如果是我的公司,我会这么来处理。

一、完善员工离职工作流程,严格按流程去做。

当员工递交辞职报告时,公司主管领导,应先接下员工的辞职报告,不要急着签字。要问清员工辞职的原因,表明挽留的诚意。

告诉员工说,公司会考虑你的辞职申请;但是,离职是需要走工作流程的,公司还要考虑人员接替工作的问题,还要办理工作交接等一系列具体问题。

要让员工知晓明白,公司能在一个月内批准辞职、办理离职手续是合法的,并非是当天提交辞职报告就能立刻走人。

如果需要带新员工,可以做通员工的工作,让其在法定的时间内帮助把新员工给带出来。注意,只能以商量的态度,绝不能以命令的态度和口吻。因为,员工既然提出辞职,帮不帮带新人,法律并无相关要求。带是情分,不带是本分。

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发生如此尴尬的局面。

二、对不进行工作交接、不带新人辞职员工的处理意见。

  • 如果是由于公司没能和员工进行沟通、提出交接工作、带新人等相关要求,员工是不知者不为罪。

这种情况下,就比较好处理。负责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员,可以联系这名员工,给他说明情况,要求他回来完成工作交接、办理离职手续就是了;至于员工同意不同意带新人,就别勉强了,尊重员工的意见吧。
  • 如果员工不交接工作,不带新人,是故意为之;说明这名员工对公司已无感情可言,甚至是有怨恨。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正告这名员工,辞职报告领导只是签了字而已,签字只是离职流程的一部分,工作交接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是必须要进行的工作流程,不配合公司的工作交接是违法行为。

要让他知晓,不履行完工作交接,不办理离职手续,社会保险关系就没办法转移等。如果不配合公司交接工作,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要由他本人承担。让他看着办就是了。

这就是我对问题的处理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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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员工过错不配合交接,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赔偿。二、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三、故如劳动者未办理交接用人单位可依照劳动合同不允支付相关经济补偿,另如公司制度明确规定未办理交接离职属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则劳动者离职会变成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会给以后的就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员工未办理交接给公司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有权向劳动者索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想提前离职的,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离职,未提前三十天(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自行离职,或虽然履行通知义务,但有未履行的相关义务(如其应当履行的办理工作交接等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应提供证据证明其损失的成因及具体金额,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等基本事实,有点难度。

同时,从情感上讲,好聚好散,有始有终,这也是在职场立足最基本的。办理完交接手续,也可以自己安心,防止被公司告上法庭,给自己添加不必要的麻烦。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欢迎关注@北京徐律师 ,每天学习一点法律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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