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不给员工签合同_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4:16:34 人阅读
导读:这种情况在我工作中经常被人问及、请教怎么办,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职中道看法:进入公司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不同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

这种情况在我工作中经常被人问及、请教怎么办,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

职中道看法:

进入公司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

不同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留有很多的猫腻在里面,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员工一份,很多小公司和不规范的公司都会这么做。

小李到一家公司应聘质检员,经过面试、复试后顺利入职,一切都挺顺利的,一星期后HR通知要签劳动合同,给了小李一式两份的空白合同,让小李在乙方空白处签字并按指印。

小李看着格式化模板的合同,问HR空白的地方怎么填,HR给她回答说:公司签劳动合同都是这样的,合同期限三年,她们会后面统一填写的,工资按约定的工资记在应聘登记表上了,合同中只填写基本工资。

小李心里忐忑纠结,签还是不签,犹豫了半天,再问空白合同自己要保留一份,怎么办。HR不高兴地回道:两份合同都留公司保管,你需要用的时候再来找我。

小李心里明白了,这家公司的套路多,得小心为妙。于是就在两份合同的最后一页乙方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没有按指印,回复HR说,你把空白的地方填好了我再按指印。并当场把合同拍照保存了下来。

很快满两个月了,这期间小李把签字了的考勤和工牌都拍照保存到手机里。小李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以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为由,支付双倍工资并解除劳动关系。

仲裁支持了小李的要求。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维持了仲裁结果,驳回公司上诉请求。

这就是耍小聪明,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分析: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有以下“小心思”在作怪:

1、签空白劳动合同不填信息,公司是想打马虎眼。

公司在签劳动合同时,不填写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标准和核算方式、工资支付时间和方式等关键信息,其实就是在糊弄员工,想打马虎眼。这种做法不厚道,最终吃亏的还是公司。

2、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公司是不想给员工留“证据”。

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很多HR给出的理由是怕员工弄丢了,要用的时候找不到就很麻烦。其实就是公司的老板要求HR这样做的,怕将来有劳资纠纷了,员工手上有劳动合同,就是最直接的证据。

这就是典型的掩耳盗铃,谁都清楚,签的劳动合同后面都有“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这么一句,员工那一份真丢了,公司还保留一份可以用呀。

3、员工要证明劳动关系,不仅靠劳动合同可以证明。

员工要保护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保留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很多,如:考勤卡、考勤记录、工资条、工资打款记录,工作汇报记录、工牌等等,只要员工留心保存,很容易获得这些证据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4、公司的霸权思维作怪。

依仗公司在劳资双方关系中站主动一方,觉得自己很强势,员工进了公司就要听公司的安排和摆布,处于弱势一方,所以提出一些不合理、奇葩、强势、霸王的要求,让员工觉得无可奈何,殊不知,还有法律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建议:

员工在签劳动合同时,公司不给员工保留,要义正言辞地提出来,要求公司依法办事,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引用《劳动合同法》条文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总结:

1、公司守法经营,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签劳动合同方面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只能是公司吃哑巴亏。

2、公司要员工遵守的制度、要求和价值理念(如诚实诚信理念是绝大多数公司都在要求和倡导的),公司方面要做到位,不能只要求员工讲规矩,公司却不守规矩。

3、公司合法经营,持续发展,尊重人才是基础,公司对待员工不能有霸权思想,应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员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塑造积极向上、正确的价值导向,激发员工潜力和活力,鼓励创新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希望以上回答能给您帮助!

关于签劳动合同时,您又遇到哪些奇葩事呢,欢迎在下方评论区里留言、交流、探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应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可以去仲裁免费的。对仲裁不服可以诉讼人民法院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谢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不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最多不超过11个月)的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有关规定,向用工单位主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另外由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在先,员工可以随时书面提出强求解除合同,然后收集证据资料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另外,如果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要通过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岗位、报酬等相关信息,这样在以后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才能依据合同主张权利。

违法,劳动法规定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合同的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至一年期满,建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无法解决就提起劳动仲裁

这是很多劳动者的无奈,用人单位不签合同、不买社保、还有加班,劳动者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一般来讲,劳动者应当保存自己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的证据材料,比如工作证、打卡记录、视频、工友证明、工资条、银行卡工资发放记录等等。

然后劳动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确立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各种补偿和相关待遇。

确立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和考勤记录等等。

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立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后,劳动者才可以索要其他的相应待遇:

第一,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至工作满一年为止。因为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就视同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一般自劳动者入职次月开始计算,注意劳动仲裁的维权有效期是一年。如果维权太晚,会导致双倍工资的确认受损失。比如工作两年以后再提双倍工资,那么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是不会受理的。而如果走劳动监察程序(维权有效期是两年),劳动监察可能会以其为劳动争议为理由,并不一定受理。如果是超过两年,基本上就没人管了。

第二,加班费。基本上小企业是不太可能按照工资标准支付加班费的。加班费的标准是以延长工作时间,以小时工资标准的150%发放;周末加班并不安排调休,和街巷子安排加班,应当支付日工资标准的200%或300%为加班费。

日工资标准等于月标准工资收入除以21.75天;小时工资标准等以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

我们可以通过详细记载加班时间,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标准支付加班费。

第三,缴纳社保。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按照政府规定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

职工应当承担职工本人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部分。社保缴纳应当从劳动者入职当月开始缴纳。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缴纳,社保部门应当按照每日5/10000的标准征收滞纳金。

社会保险费缴纳问题,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不会受理,应当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会保险征缴部门提出维权申请。社会保险征缴部门受理时,不会像劳动监察一样,有两年的时效。因为,社会保险中小的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两年时效的问题,所以社会保险费的欠缴征缴义务是永久性的。


第四,经济补偿。

如果用的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拖欠加班费的发放,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来发放,如果工作不足半年应当按照半个月工资发放。工资的标准应当是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时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

另外,有一部分经济补偿金可能很多人没有注意——那就是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是属于工资的一种,东南单位没有按照标准发放加班费,就属于拖欠工资。所以,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有关规定加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除此之外,失业以后只要社保补缴上,我们还可以领取失业金待遇。

综上所述,法律给我们的保障还是非常多、非常全的,只要我们了解政策,善加维权,一定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劳动者保障自身劳动权益的依据。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出于以下几个心态:

(1)不签订劳动合同,在调整工作岗位、加减工资方面公司就更随意,在解雇员工时就少了很多顾忌,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在争取自身权益时就少了一份重要依据。

(2)在劳动关系中,公司占据主导地位,不给书面的劳动合同,让员工时刻有走人的危机感。

公司应该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管公司出于什么心态,劳动者一定要坚持与公司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

职场反黑第一人朱光兵回答如下:

一、根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必须各持一份。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给劳动者的,可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劳动部门责令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行政处罚。

二、劳动者在入职初期,一定要找公司索要一份,通常有的公司以盖章为名,两份都收走了,这时你要隔三差五去追问。因为劳动合同是你主张权利的重要凭据。一旦权益被侵害,你将没有证据,无形之中,自己维权难度会增大很多,失去了主动权。

三、用人单位这么做,其实起不到什么实质上的意义!因为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国家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采用的是举证倒置的原则,即由用人单位举证。所以,这份劳动合同,一旦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单位还是要老老实实交出来的!

四、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注意:

①空白合同千万不要签

②谈好工资后,合同上却按最低工资标准填写。

我是头条职场反黑第一人朱光兵。2010年我曾率12网友卧底深圳富士康(可百度:富士康朱光兵)。现已在头条累计为500多网友提供咨询及帮助,为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劳资问题。如果您有需要,请及时添加关注,发站内私信,我保证一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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