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外的停车位归谁管_小区车位到底归不归业主所有?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8:24:57 人阅读
导读:地面划有停车位的才能停车其实这个问题是老话重谈了。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争也争不来。小区里的车位有几种性质的。一种是分摊了小区面积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

地面划有停车位的才能停车

其实这个问题是老话重谈了。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争也争不来。

小区里的车位有几种性质的。

一种是分摊了小区面积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公司负责经营管理,除了车位的管理费之外,其余的租赁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特别强调一点,一般来说,只有成立了业委会以后,这个费用业主才能拿回来,如果没有业委会,这个费用一般都挪用了。

另一种地下停车场是开发商建造,并且开发商取得了土地所有权,没有分摊小区公共面积的,这个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可以进行出售或者出租,但是有一个前提,必须优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不能跟房子打包出售,也不能霸王条约出租,只能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进行售租。

再一个是小区的道路,或者绿地改变的露天车位,这个属于全体业主,一般来说作为公共车位或者临时车位,费用除了管理费用之外,其余的归全体业主。

还有一种特殊性质的地下车位,叫人防工程地下车位,这种车位产权争议较大,现阶段来说,产权属于国家,谁出资建造谁收益。这种车位只能租用停车,不能出售,收益归投资建造者。

小区里的车位一般来说,就这几种。现阶段政策在不断调整,也许以后会有一点点改变!

小区车位分两项,这两项都不归物业所有。

第一:由开发商独立出资建设的周边(非公摊面积)停车场及由开发商独立出资建设的地下停车场。这两个部分都可以在住建局查小区规划图,不在规划图内的停车场是属于开发商单独所有,可以出租出售。

第二:在小区规划建筑以内的停车位及停车场,这部分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即属于有车的业主,也属于无车的业主。

但这两部分都与物业有关系:1.开发商建了归属于自己的停车场(位),不可能在售楼处全部一次性卖完,没卖完的会委托给前期物业(由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进行出租出售。如果小区更换后期物业(由业委会或社区通过业主大会招聘的物业公司),没卖完的车位也会作为固定资产由新物业接收(这个价格是按市场行情及协商价格)。2.小区规划范围内的车位或者停车场收取的费用,除支付停车场管理费以外,还需要支付停车场人员工资。剩余部分应该用于业主房屋维护和公共设施维护,不管是不是有车,或者交了停车费的业主。不过现在大部分物业都将这笔资金归到物业费里算作收益,这个就需要业委会和社区对物业进行监督了,如果有业主对这部分收益持怀疑态度,可以通过社区告知物业,请审计人员对这部分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做审计,不过审计费也不便宜,是由提出质疑的业主自己承担,所以还是建议由业委会代表大家共同审计的好。

另外,我见过几个物业对这部分收益多余部分的解释是填补因业主欠缴物业费所产生的亏空。这个需要业委会同欠费业主沟通,沟通不成的由业委会支持物业对欠费业主进行起诉,而不能拿这部分钱填补这项亏空,因为欠费业主不止是违法了,也是对已缴纳物业费业主的一种利益伤害。

请您仔细阅说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并深刻理解其含义,不然的话,啥都是业主微信群那几个没事乱起哄,有事不出头的人说了算。谢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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