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亲戚_夫妻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亲人需不需要缴纳契税?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1:29:25 人阅读
导读:我认为是很难要回来的,因为在婚姻期间,丈夫把共同财产赠送给别人,应该是你知道的,不论出于什么原因,只要你没有有效阻止这种赠送行为,这种赠送都是合法的。除非你能提...

我认为是很难要回来的,因为在婚姻期间,丈夫把共同财产赠送给别人,应该是你知道的,不论出于什么原因,只要你没有有效阻止这种赠送行为,这种赠送都是合法的。除非你能提供他瞒着你,你完全不知情的有效正据,否则是无法要回来的。

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因为婚外情,夫妻一方未经过另一方同意、擅自将金钱或者财物赠予婚外异性,此种情况屡见不鲜。

月初我们就接到了这样一个真实案例:委托人王小姐来自江苏苏州,几年前与单位一位有家室的同事周先生产生感情,后该异性同事赠予王小姐20万现金、王小姐加上自己的存款在苏州买了一套房子;今年年初由于感情出现裂痕,男子要求王小姐归还房产、并且其妻多次上门催讨,并且对王小姐进行言语、肢体上的侵害;

本案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法律纠纷,我们暂且搁置后面的人身侵权纠纷,只拿前面的财产纠纷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夫妻之间性行为的忠实,即双方之间都应忠实以对方为唯一的性伴侣。我国的传统道德与民间风俗也要求夫妻之间要感情互相忠诚而专一,谴责并唾弃婚外情行为。

王小姐与周先生之间的婚外情行为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倡导的法定义务,违反了我国传统道德与民间善良风俗,应予谴责,周先生赠予王小姐的20万元属于周先生和其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该赠予行为无效,王小姐应予返还。

但是王小姐所购房产属于其个人名下私人财产,周先生诉请返还房产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当然,有些地方法院的判例中,也会根据出轨一方的过错程度,有适当给予放还、返还一半、不予返还的判决,但是总体上还是以全部返还为原则,以便让司法起到社会行为的指引功能。



受赠人全额缴纳契税、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不得减免但对赠与方涉及的税收全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二)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这个问题复杂化,只要对方不耍横,在困难的时候错给他一般都收得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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