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抚养权归女方_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4:30:30 人阅读
导读: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这个是可以的。抚养权在哪里并不意味着户口一定在哪里。抚养权归女方,那么在抚养过程中,如果需要用到户口本时,要求男方配合出示。如果不配合,你可...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这个是可以的。抚养权在哪里并不意味着户口一定在哪里。

抚养权归女方,那么在抚养过程中,如果需要用到户口本时,要求男方配合出示。如果不配合,你可以起诉对方强制要求户籍管理部门出具户籍证明。

当然你同意孩子户口在男方家也可能有多方面的考虑,比方男方家不久以后会涉及拆迁补偿的问题啊,或者在男方处有补贴或者有福利政策等等。

如果不是有什么利好条件,不建议把户口放在男方那里,既然离婚了,能不见面就不要见面了,会生气。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是离婚案件审理的重点,这个问题大家都非常关注。

孩子的抚养权归谁,依据孩子的年龄不同三种情况:

一、孩子如果是两周岁以下,原则上一定是跟随母亲的。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在法律上还在哺乳期,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归母亲,除非孩子的母亲放弃。

二、如果孩子是在两岁到八周岁之间,那么看谁的条件更利于抚养孩子成长。这里的条件呢,不只是指收入,还包括您的学历,您的住所,以及是否有时间来去照顾孩子等,目前孩子跟着谁生活等综合判断;

三、如果孩子8周岁以上,法官会单独询问孩子问孩子的意见,是喜欢跟爸爸还是喜欢跟妈妈,问题虽然残酷,但是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一般都有了自己一定的认知和判断,其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选择。

总之,无论大人之间的恩怨如何,都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孩子跟着哪一方更适合孩子的健康成长更重要。

夫妻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的家庭环境、抚养能力及子女意愿等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只要符合以上任意一个条件,即可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如“藏孩子”“抢孩子”等。

律师提示,即使抚养方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正确的做法是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的,人民法院可对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回答《离婚时如果孩子黑女儿,法院是不是多数判给女方?》

我参与进来谈谈这个话题。谈二点看法,供参考。

第一点看法关于夫妻离婚孩子无辜的法律规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文法条规定,"父母离婚,子女无辜"。什么意思呢?就是父母离婚了,不是夫妻了,可孩子仍然是父母二个人的。父母二个人,离婚后,对孩子仍然负有培养,教育,关爱的法定责任。父亲,仍是父亲,母亲,仍是母亲,父母离婚,子女无辜。

第二点看法。夫妻离婚,是不是女孩就得判给女方,男孩就得判给男方?回答:不是的。夫妻离婚,孩子跟谁,或者说判给谁,要从孩子的年龄,孩子的意愿,男,女双方谁带孩子,对孩子成长有利等等实际情况考虑的。比如,男孩二岁,男女离婚,男方强烈要求要男孩扰养权,法院也不会判给男方的,又比如女孩,十二岁了,正在读书,女方无抚养能力,男方条件好,孩子又愿意跟父亲,法院会考虑这些实际情况,将女孩判给男方的。

建议:对离婚的男,女,不要在争对孩子抚养权,要多考虑由于你们的离婚,已给孩子成长,心理,生理健康,选成极大的伤害了,应该多考虑离婚后,孩子,仍是自己的孩子,仍然继续关心,热爱哪仍是自己的孩子,跟谁去,是无关系的。父亲,仍是父亲,母亲仍是母,这个血肉关系不能因为你们离婚,孩子与父母断了血肉情。

以上,是我从事社区法律服务几十年对这个问题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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